[交易公告]姜谭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垃圾收运系统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一期)三标段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姜谭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垃圾收运系统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一期)三标段采购公告
姜谭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垃圾收运系统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一期)三标段招标公告
姜谭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垃圾收运系统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一期)三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F-*******
项目名称:姜谭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垃圾收运系统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一期)三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垃圾车 | 其他环卫车辆及设备 | 1(项) | 绿化垃圾收集车1辆,除雪车2辆,2.0电瓶收集车8辆,240L垃圾桶900个,三分类果皮箱60个详见采购文件 | 1,470,000.00 | 1,4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所投车型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并提供车辆3C认证(除绿化垃圾收集车和除雪车外,其他设备无需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2)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2)
注: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
3、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投标人须将网上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远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号:**********@qq.com)或采用邮寄方式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4、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bj.sxggzyjy.cn/fwzn/******/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5号
联系方式:139*****645
名称:远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
远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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