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9日
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开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市住房和城乡系统深入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努力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机关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和以案释法工作,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重点宣传《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重点宣传《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围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重点宣传《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
(五)切实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有效提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报告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三)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全面加强依法治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落实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的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逐步推进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行,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提高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在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和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度。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对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认知,提高普法质效。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适时普法,引导教育当事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二)聚集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行业内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科学分析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应用。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干部普法能力建设,开展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普法工作人员轮训,推动把普法经费列入部门预算,落实经费保障。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并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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