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拟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履约抽检服务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协助开展,抽检项目共25个。其中,服务类项目共16个,分别是后勤一体化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校内午托项目、清扫保洁服务、“除四害”消杀服务、怀恩园等物业管理服务、道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服务、时花管养服务、公园安保服务、城中村管道天然气通气点火攻坚计划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产业信息和招商引资服务、涉水事务运营第三方监督考核服务、光影作品及其相应服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货物类项目共9个,分别是医用设备、厨房设备、智能装备室设备、综合家具、图书馆信息化设备、血管外科设备、办公家具、智慧司法项目、临床学院技能培训中心信息化建设。

  中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和采购人有关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履约抽检评价工作,抽检工作完成后,应当出具公正、权威的抽检报告。

  (二)技术要求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采购文件、合同等资料编制履约抽检评价方案,并报采购人审定;

  2.根据抽检的项目情况,提供符合具体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人员;

  3.协助答复或处理现场抽检评价、整改意见反馈等流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事项内容;

  4.整理抽检项目内容数据、探讨研究抽检评价工作重点方向和措施,提交履约抽检评价项目报告。

  (三)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总体的沟通协调和实施,每个项目的抽检工作必须安排2名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师参加履约抽检评价工作,同时负责解答抽检过程中的问题。

  (四)服务时间要求及成果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在11月前完成全部履约抽检工作,并出具正式履约抽检报告,合同履行时间最晚不得超过11月30日。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抽检项目采购文件、合同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抽检方案。

  3.抽检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部署开展现场履约抽检工作,供应商应于每个项目现场履约抽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抽检报告。

  4.供应商在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归集整理抽检项目所有工作底稿。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中标价50%的首期款;

  2.完成年度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后15日内,支付50%尾款。

  (六)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检测费用、车辆费用、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万元。

  三、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报名且符合招标文件初审的供应商为2家或者2家以上的,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名且符合招标文件初审的供应商不足2家,仍需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原则上推举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时间及要求

  (一)按投标文件模板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

  (二)投标文件要求及送达方式

  各投标对象须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18:00前,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投标文件纸质件: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室。

  2.电子邮件报送: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打包方式发送,并在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报送邮箱:czjjdk@szgm.gov.cn)

  3.投标人必须同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截标日前送达至指定地点与邮箱,未按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送达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室

  联 系 人:黎 女士

  联系电话:0755-********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服务评分标准

  2.投标文件模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服务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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