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高园秀山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宁高园秀山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BGC140017-02SG
南京宁高高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宁高园秀山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3】5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宁高园秀山路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高淳国际企业研发园(宁高园)启动区内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3.87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秀山路绿化工程,绿化区面积约为3250平方米。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250 m2;造价:23.87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工程类中级职称(含)及以上。
2、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程类中级职称(含)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已根据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规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审批),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a、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c、开标前投标单位在建设银行高淳支行投标保证金办理窗口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银行核实后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同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7、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件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电话********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8、(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项目负责人工程类中级职称(含)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资料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中:
1)按本公告资格审查办法第2条执行,其中必选条件中(2)、(3)、(7)、(8)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应含投标单位及投标建造师情况);
3)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4)声明书原件(南京市域范围内投标单位需提供,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9、评审方法和K值、Q1值均应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10、凡南京市域范围内的投标单位,严格执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宁委发【2014】54号)。
11、【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七款(a)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12、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 招标人:南京宁高高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175号2幢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童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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