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信厅关于报送入选2021年度国家系列试点示范项目相关资料的通...

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信厅关于报送入选2021年度国家系列试点示范项目相关资料的通...

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信厅关于报送入选2021年度国家系列试点示范项目相关资料的通知》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2022-08-22 17:32打印此页
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河北省工信厅《关于报送入选2021年度国家系列试点示范项目相关资料的通知》(冀工信信产函〔2022〕521号)转发,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入选国家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二、报送条件
(一)申报单位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入选2021年度相关试点示范项目。
三、相关资料
(一)国家相关公示名单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若出现企业名称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企业工商名称变更资料复印件。
四、报送要求
本次报送资料将作为资金支持的依据,请报送企业将《河北省入选国家试点示范项目企业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盖章确认,连同其它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所有资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jkjcyc@163.com)于2022年8月23日前,报送至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处(槐安路与昆仑大街交口西北角城市汇客厅)。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戴伟川,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系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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