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23 至 2022-08-30
撰写单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湖院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盛京医院南湖院区

3、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主要内容及范围

1、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2、投标单价包含材料费、施工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3、工程内容:南湖院区A座25层直升机停机坪自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一直未进行维修养护,现地面老化严重,多处起鼓开裂、起砂、贯穿裂缝,平整度极差,现有防水也多处漏水,停机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已不满足停机坪使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4、工期:50天

5、改造验收合格后支付本项改造合同额的80%;经审计确认后,付款至合同总价款97%,在5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下支付余款3%。

6、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安全B证(建造师)、安全C证(安全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具体技术参数按采购文件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安全B证(建造师)、安全C证(安全员)。 4.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且具有磋商谈判决定权的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7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7楼
联系方式: 159*****016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9558 8502 0000 1101 5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姚工
电话: 159*****0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直升机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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