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仪招标公告

记录仪招标公告

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 的竞价公告

采购内容:
采购编号: ZH********2 采购类别: A030105-摄影、摄影器材
采购用户: 政和县市财政局(行政单位) 采购人最高限价: 15750元
报价日期: 2015-1-27 10:00:00 信息发布: 政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截止: 2015-1-30 16:00:00
交货日期: 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 政和县
采购内容: 执法记录仪QT-B7 15台 采用卓然双核DSP芯片,嵌入Linux操作系统,搭配高清晰感光元件,1080P 30帧/秒摄像,H.264编码,720P摄像,60帧/秒,拍照500-1600万像素,JPG格式,高灵敏度,高信噪比单独录音功能,自动红外滤光片切换,采用IP55防护等级设计,音视同步,无缝录制,无线遥控操作功能,内置工作参数设置程序。 现货供应,提供原厂盖章的保修证明原件,供货证明原件,商家不得私自拆封,实地拆封安装。参数、服务不符或无相应厂家盖章证书有权退货,并不予验收。
竞价说明: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须向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竞价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与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签订网上竞价采购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价。
2、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对该项目报价必须低于采购人最高限价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成交。若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3、供应商须按网上报价要求进行竞价,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竞价书电子文档具法律效力。竞价数据以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发布竞价公告的单位无关,请各竞价方合理选择竞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未开封的厂家原装正品,现货供应。售后服务必须按照该协议供货品牌供应商所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5、协议供货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价格不实、不及时供货、售后服务不到位或其他违规(约)行为以及不按规定程序违规操作等,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交竞价书面原件(签名,盖公章)存档。
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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