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西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店西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铜山区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的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店西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同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境内
3.2工程规模:农渠、泵站及道路等
3.3工程造价:合同估算价为1200万元
3.4招标范围:水利配套、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2月28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3 个标段


地点

内容

造价(万元)

第一标段

梁堂二号站以东,梁堂村与冠山村交界处以西,冠山-梁堂水泥路以南,梁堂村与新庄村交界处以北

水利配套施工

约400

第二标段

梁堂村与冠山村交界处以东,城头一站以西,冠山-梁堂水泥路以南,309县道以北

水利配套施工

约400

第三标段

309县道以南,盐徐高速以东,废黄河以西

水利配套施工

约400

注:每个投标人可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注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捌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009997;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招标人的支付担保与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①、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凭银行汇票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
③、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人在中标后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 支付担保与履约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000496;
(4)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7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
8、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01月27日至 2015年02月01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年01月27日至2015年02月01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02月0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02月0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窗口(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业务员联系电话)。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12、其他:
12.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2.2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12.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徐州禹坤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铜山水利工程处、江苏华宇水利工程处。自2008年以来土地复垦项目中,国家审计署在审计过程中对以上中标企业查处问题较多,被列入徐州市铜山区土地整理中心黑名单不得参与本次工程投标。
12、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区内
联系人:王浩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铜山新区同昌西街169号
联系人:杜雪 朱启晨 电话:****-********


徐州同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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