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翡翠长安北区衬塑管材材料招标公告

万科翡翠长安北区衬塑管材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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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公司万科翡翠长安北区项目衬塑管材材料采购
采购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21 15:45:54




采购详情
招标信息声明

投标须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北京万科翡翠长安一期北区机电总包工程项目所需管材的供应。

二、招标原则

2.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 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网上评标。

三、定标原则

3.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3我司本次投标报价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日起至供货合同签订,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3.4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待清标结束报公司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3.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但不包括招标人对材料的技术变更和洽商。

四、质量要求

4.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4.2管材等供应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4.3档次要求:所用管材等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五、交货、验收要求

5.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技术文件相关资料、检测报告,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5.3验收方式: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及配件标准进行供货验收;并以我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5.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照甲方要求及进场计划分批进场。

5.5交货地点:北京万科翡翠长安一期北区机电总包工程项目的指定卸料地点。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6.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

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6.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6.8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保证金:500 元,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到招标方保证金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6.9本次招标所附清单非供货清单,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工程实际需要有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变更要求。招标方在授予合同后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6.10招标材料中涉及物资的复试费用及我项目去你公司考察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七、投标文件组成

7.1投标书、授权书、封皮及报价单。均需签字盖章。

7.2投标方的营业执照及能够说明本企业其他业绩的相关资料等。

7.3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

7.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等。

7.4.1招标人已对选定的或拟选定的材料进行封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时限范围内提供样品。

7.4.2样品将作为投标资格评审的主要依据,样品不合格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4.3投标人中标后的封样样品将作为验货的依据。

7.4.4未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

八、服务承诺

8.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供货并签订合同。

8.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8.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8.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8.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结算方式

9.1每月20日前按实收数量结算。

9.2乙方提供银行帐户,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签字确认收到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拥有。

9.4先供货后付款。双方每月25日前办理月度供货验收预结算。在工程款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支付到已办验收款的50%,待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后且与业主结算完毕付到结算款的80%,一年后付到结算款的95%,待保修期结束付至总货款的100%。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乙方将本工程所供材料总量的结算书整理上报甲方,甲方审核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协助及配合,否此,因此造成的审核延误及货款延期支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发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将于2022年月日时在发放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投标人在中建二局三公司集采网上进行投标。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于2022年月日时在北京万科翡翠长安一期北区机电总包工程项目部开标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

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未中标者购招标文件费用在中标单位确定后予以退还。

十四、招标单位商务联系人:关小青,联系电话:185*****069

招标单位技术联系人:陈大朋,联系电话:186*****9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万科翡翠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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