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1破11号管理人关于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资产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2)苏01破11号管理人关于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资产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管理人关于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资产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2年7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置业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作出(2022)苏0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担任金盛置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同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以下简称28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为依法高效推进28家公司重整工作,发挥重整程序对债务人资产的高效盘活作用,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安装公司)资产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招募的设备安装公司资产主要为: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D*********),资质名称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D*********),资质名称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不动产
1.土地使用权
设备安装公司名下登记有土地使用权一项,坐落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2号,证号为宁栖国用(2010)第*****号,面积为11,110.90㎡。
2.无证房产
设备安装公司土地使用权之上建有无证建筑物,面积约为11,097.43㎡,具体如下: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面积(㎡) |
1 | 迈皋桥街2号一期农贸菜场 | 钢+混合 | 2010年 | 4,513.97 |
2 | 迈皋桥街2号农贸菜场二期水产楼 | 混合 | 2010年 | 1,619.05 |
3 | 迈皋桥街2号农贸菜场三期仓库 | 混合 | 2010年 | 755.35 |
4 | 迈皋桥街2号农贸菜场四期办公楼 | 混合 | 2010年 | 629.66 |
5 | 迈皋桥街2号二期IM35临街商铺 | 混合 | 2010年 | 243.04 |
6 | 迈皋桥街2号三期四层宿舍楼 | 混合 | 2010年 | 1,400.01 |
7 | 迈皋桥街2号-西宿舍楼 | 混合 | 2010年 | 1,680.6 |
8 | 迈皋桥街2号四期小平房 | 混合 | 2010年 | 255.75 |
合计 | 11,097.43 |
3. 解放路38号办公楼
设备安装公司享有解放路38号一楼、二楼约1,039.5㎡区域房屋的永久使用权,现场包含在解放路38号北楼中,一楼暂时闲置、二楼为多间办公室。
需说明的是,以上系管理人调查的初步结果,实际情况及相关数据以投资人尽调结果为准。投资人可就调查了解到的信息、履行报名手续并经充分尽职调查后向管理人提出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选择其中最有利于债权人利益实现的重整投资方式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以适当方式盘活设备安装公司资产,顺利推进重整各项工作,释放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及项目所涉及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9月15日18时00分(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qq.com。
如果意向投资人在前述期限之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1号金盛集团10楼
(2)联系人:陈律师
(3)联系电话:175*****268
3.交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9月15日18时00分(含当日)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5*****7610802
如果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向投资人尽调后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尽调保证金。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将协调重整企业积极配合合格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在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合格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四)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及方案、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条件等相关内容。
(五)遴选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管理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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