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HJ01-05-d2/f1/n2地块市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曙区HJ01-05-d2/f1/n2地块市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曙区HJ01-05-d2/f1/n2地块市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
海曙区HJ01-05-d2/f1/n2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70-0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明洲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泰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横街镇,东至沿河绿化带,南至中塘河,西至经三路,北至联丰路。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招标人获得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公开招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9月8 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侯工(152*****182)、黄工(188*****006)。
招 标 人:浙江泰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楼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135*****48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4-1
联 系 人:王姝雯、柴甬凯
电 话:0574-********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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