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KCS2022-155
库车市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KCS2022-155
项目概况
库车市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2-155
项目名称:库车市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短片制作、品牌及产品短视频拍摄、在抖音、腾讯、快手、小红书各官方账号开展视频发布,在推广过程中进行适量的福利投放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良好的经商信誉和履约能力。(2)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以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库车市农林大厦4楼
联系方式:159*****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亚心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南大街信合大厦B座15楼
联系方式:15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培
电 话:155*****070
标签: 区域公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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