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旅游自由行宣传推广项目
平潭旅游自由行宣传推广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乙方:平潭地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SXZB[CS]*******的平潭旅游自由行宣传推广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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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06 广告服务 | 平潭旅游自由行宣传推广项目 | 为平潭旅游自由行宣传推广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围旅游攻略撰写、制作旅游攻略视频、旅游照片采集、开展自由行攻略征集大赛、网络社交平台宣传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1(个) | 在区内媒体开展平潭旅游宣传推广,宣传媒介不限于户外广告牌、户外宣传栏、公交车站牌、路名牌、公交车广告等,数量不少于30块;投放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6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1旅游攻略撰写:一年撰写不少于50篇旅游攻略,并且采购人拥有旅游攻略版权及使用权; 1-2制作旅游攻略视频: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主题制作文旅视频,内容不限于网红景点打卡、非遗人文介绍等,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一年拍摄制作视频14部,并且采购人拥有视频版权及使用权; 1-3旅游照片采集:旅游资源、体育赛事、娱乐活动、非遗文化、官方活动共计300张; 1-4开展自由行攻略征集大赛:邀请不少于10名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平台KOL(粉丝共计1200万)来岚采风,举办线上采风大赛; 1-5境内社交平台宣传:马蜂窝、小红书、抖音、知乎投放攻略内容宣传; 1-6境外社交平台宣传: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投放攻略内容,浏览总量达到100万,Tiktok发布攻略视频,点击量达到100万; 1-7区内媒体投放:区内路名牌投放6周,共计50块路名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1旅游攻略撰写:一年撰写不少于50篇旅游攻略,并且采购人拥有旅游攻略版权及使用权; 1-2制作旅游攻略视频: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主题制作文旅视频,内容不限于网红景点打卡、非遗人文介绍等,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一年拍摄制作视频14部,并且采购人拥有视频版权及使用权; 1-3旅游照片采集:旅游资源、体育赛事、娱乐活动、非遗文化、官方活动共计300张; 1-4开展自由行攻略征集大赛:邀请不少于10名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平台KOL(粉丝共计1200万)来岚采风,举办线上采风大赛; 1-5境内社交平台宣传:马蜂窝、小红书、抖音、知乎投放攻略内容宣传; 1-6境外社交平台宣传: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投放攻略内容,浏览总量达到100万,Tiktok发布攻略视频,点击量达到100万; 1-7区内媒体投放:区内路名牌投放6周,共计50块路名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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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60 | 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正规发票 | |
2 | 40 | 项目结束后提供结案报告、正规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8月 14 日止。。
10、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并切实尽到合同履行责任,若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财政拨款迟延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足额付款,每逾期一日,则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具有下列行为均视为违约: ①未经甲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 ②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要求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提交相应成果的;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④事后经查证,乙方通过伪造、贿赂等非法手段取得本招标标的的; ⑤经查证,乙方不符合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关于资质的要求的; ⑥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行为。 (4)因可归咎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可预期利益、赔偿或补偿费用),乙方均应予以全额赔偿。 (5)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补偿费、赔偿费等费用,甲方有权自应付但未付给乙方的合同余期价款中优先扣除,应付但未付价款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补偿费、赔偿费等费用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主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乙方追索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 %】的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以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 乙方: | 平潭地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 | 住所: | 平潭县潭城镇小湖新村105号 |
单位负责人: | 魏长春 | 单位负责人: | 周宇伟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刘颖玲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3*****11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 平潭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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