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宣和镇美丽小城镇建设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宣和镇美丽小城镇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已由卫发改发【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建设规模:一标段:改扩建道路2150米

二标段:敷设排水管道2050米及铺设供热管道1800米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w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外地企业投标时需携带进宁企业备案登记证)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

人民政府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邮 编:755000

联系人:张茂林联系人: 贾馨

电 话:137*****139 电 话: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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