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刘少奇秘密居住地修缮设计方案的意见

辽宁省文物局关于刘少奇秘密居住地修缮设计方案的意见

  辽宁省文物局关于刘少奇秘密居住地修缮设计方案的意见

  辽文物行政〔2022〕39号

沈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刘少奇秘密居住地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暂不同意刘少奇秘密居住地修缮设计方案。

  二、在进行工程方案设计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补充和细化勘察。包括油饰做法及油饰残损部位和面积。内墙墙面从照片看是局部抹灰脱落,应有残损数量。外墙酥碱、砖件残损状况及数量不详。屋面缺少具体渗漏、椽望糟朽的数量、瓦件碎裂数量勘察和记录。

  (二)工程性质表述不准确,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定位。2014年实施了改造提升工程,应明确该改造提升工程的具体内容,是否对旧址建筑进行了修缮以及修缮的部位等。图纸欠规范,工程量依据和标注不全。

  (三)修缮措施缺少可行性。屋面局部揭瓦的理由不清,屋面的椽子、望板更换数量、理由不清,苫背做法依据不足,室内墙面做法、面积依据不清。应明确门窗原状是否有地仗,地仗做法没有依据。针对设计提出的“外墙面:剔补墙面酥碱条砖,其余部位全部刷浆打点勾抿灰缝”,说明全部刷浆是否为原做法,并评估必要性。图SJ-06中,“揭瓦后检修相应木构件,并做防潮处理”,应明确如何进行防潮处理。对室内墙面的工程做法,结合墙面残损成因和现状,本着最小干预的维修原则,控制必要的工程涉及。对不影响踩踏的地面残损,也应尽量现状找补。

  (四)屋面需在实施揭露后,补充勘察瓦面及苫背材料及做法,补充勘察椽、望糟朽情况,在进一步详勘的基础上,补充完并细化屋面维修设计方案。

  三、新的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尽快履行报批手续。

   辽宁省文物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方案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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