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湖美乡高才环湖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大田县湖美乡高才环湖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湖美乡高才环湖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湖美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湖美乡高才环湖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2.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赤岩山路19-53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4日24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7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三明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必须由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5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湖美乡湖美街1号
电话:138*****531,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赤岩山路19-53号3楼
电话:133*****061
联系人:小邱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98-*******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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