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开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
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管部门正式认定并公告发生过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定义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以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函。
2.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未划分包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2.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馈线辅材供货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业绩金额以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一种本次采购产品。
2.7样品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样品,若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全将否决其投标。须提供对应样品的合格证。
注:(1)所有样品的任何部位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LOGO及其他可以辨别厂家、产地的标记等信息,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将所有提供的样品统一包装在纸箱内,纸箱的一侧面应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纸箱表面其他地方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LOGO及其他可以辨别厂家、产地的标记等信息;(3)所有的铜接线端子样品(13个)尽量固定在一个简易的展示台上,方便取放(简易展示台:方便携带和整理的木板塑料板均可)。
2.8本项目接受原生产厂商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原生产厂商不参与投标的情况下)的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接受一个原生产厂商委托参加投标活动(代理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和原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原生产厂商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原生产厂商不参与投标的情况下)的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接受一个原生产厂商委托参加投标活动(代理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和原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