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优质大米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优质大米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粮食质量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深入实施《温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现就加强学校粮食质量安全、推进优质大米进校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粮食质量安全标准
各学校应加强进校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关,严格执行质量索证机制。所采购的大米须经具备专业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大米质量检测报告,并符合《大米》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4-2018)优质大米指标二级及以上,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有关规定。鼓励采购获得国家、省市优粮品质认定的优质大米。大米供应企业应具备相匹配规模的大米存储仓库,能够满足粮食储备要求。
二、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
学校在日常食用大米过程中接受师生投诉,经核查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要求供应企业整改,若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应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供应企业存在违约违规情况的,学校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粮食物资部门报告,并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粮食物资部门加强供应企业监管检查,重点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供应企业的经营行为、销售价格、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供应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常规质量不合格的计入监督检查档案,发现以次充好或屡次质量不合格的可列入供应企业失信名单。市粮食物资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专家队伍,为学校粮食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切实为学生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优质大米进校园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确保优质大米进校园工作顺利推进,要进一步落实质量索证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市教育局、市粮食物资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要开展“四不两直”检查,保障广大师生吃到安全、营养的优质大米。
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标签: 校园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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