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血吸虫病防治设备”招标公告

进口“血吸虫病防治设备”招标公告


云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血吸虫病防治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
我中心为配合血吸虫病防治要求,根据专项资金安排要求,拟计划采购一批专项血吸虫病防治设备。采购金额预算为45.84万元,其中部分为原装进口设备(详见清单),能保证和上级血防部门检测数据的一致性。
2.专家论证意见:
上述所列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为配合血吸虫病防止要求,及时地检测出血吸虫病原体、体现出检测病原体的权威性,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重要性。
鉴于云龙县已经基本控制住血吸虫病发病,但又是一个血吸虫病原体存在的地区。便于及时发现新的疫情,早期预警,对检测仪器性能要求较高。
本次采购的都是实验室检测的基础设备,这部分进口设备重复性好,数据稳定。
该批进口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高、稳定性好、耐用时间长,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专家
姓名

专家单位

文化程度

职称

发证机关


1

李映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研究生

研究员

卫生部

2

侯春

云南大学

研究生

副教授

省人事厅

3

付晓野

昆明市延安医院

大本

主任医师

省人事厅

4

何洪伟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研究生

高工

省人事厅

5

朱鸿城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

大学
本科

律师

司法厅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015年1月26日,云龙县卫生局审核意见:同意按专家论证意见申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云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诺邓镇新云路13号
联系电话:****-*******

云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1月27日

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

2015年1月26日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子天平

2



2

纯水仪

2



3

普通显微镜

3



4

普通冰箱

2



5

药品保存箱

1



6

电热恒温箱

5



7

普通离心机

1



8

震荡器

1



9

单道可调移液器

6



10

多道可调移液器

2



11

冰柜

2



12

消毒锅

2



13

生物安全垃圾桶

4



14

酶标仪

2



15

均质器

1



16

分光光度计

2



注:标注“◆”为原装进口设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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