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均安镇堤围绿化养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顺德区均安镇堤围绿化养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均安镇堤围绿化养护工程(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61.67万元/年 ,工期:养护期限3年,从2015年2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止。
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对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30公里全堤段堤围绿化养护(约57.5万平方米)、堤面清洁;均安镇南沙围14.26公里堤围绿化养护(约28万平方米)、堤面清洁;堤围灭鼠灭蚁。工程内容包括:(1)对30公里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全堤段的堤围内外坡的草每月至少修剪一次,修剪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清除堤围内外坡的违章种植作物并清理修剪过程中留下的干枯的干草和杂物;(2)对均安镇南沙围全堤段堤围内外坡绿化进行纯草养护管理,清除内外坡的所有杂草和修剪台湾草(台湾草高度控制在8厘米以下)并清理清除杂草和修剪过程中留下来的干枯的干草和杂物(3)堤面养护保洁:对于一些散落在堤围混凝土路面的泥沙、碎石、杂物要进行定时的清理,每个星期清理一次;对攀爬到路肩的杂草要铲除确保堤面的边缘线(4)对堤围堤坡的鼠患、蚁患定期进行防治(每月至少检查防治一次)。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28 日至2015年 1 月30日,在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4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为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为信誉保证金。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8. 评标办法
简单平均值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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