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银审服(批)[2022]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川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CS2022-GC-N015;
2.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规划新三路与二排沟西南侧林带内;
2.3建设规模: 1、新建雨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0.5m3/s,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约*****立方米。
2、新建雨水管道管径d3000(III级)、d2400(III级)、d600(II级)、d400(II级)、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橡胶圈接口;新建压力流出水管管道管径dn315,管材为聚乙烯给水管道,橡胶圈接口;新建2500米×2500米,3500米×1500米雨水方沟,钢筋混凝土结构。
3、官网清淤检测长度L=*****米、拆除就钢筋混凝土管200米,新建雨水管道管径d800-d20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II级)、橡胶圈接口。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成果提交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涉及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至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2.5招标范围:完成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及工程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项目涉及的现状建设条件调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有关文本编制等,同时对本项全过程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有效的营业执照(认可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4日 09时 00分起至 2022年 8月 31日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满城北街与宝湖路交叉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唐徕花园B区唐徕
口向西 50 米soho512室
联系人:刘旗联系人:张秀琴
电话:0951-*******电话:0951-******* 177*****173
宁夏诚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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