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招标公告

家具招标公告


厦门石油大厦家具采购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对厦门石油大厦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厦门石油大厦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SMG*******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商。

2)投标人过去三年内须有不低于100万元且采购内容包含“办公家具”或“酒店家具”的供货案例至少两个,每个案例须提供完整合同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合同开始执行时间不在三年内的不予以计算业绩;合同开始执行时间在三年内,但合同未执行完毕未能提供完整发票的不予以计算业绩;发票应清晰可查,不能遮挡发票代码等关键信息,无法查验的发票为无效发票,不予以计算业绩)。

3)投标人承诺其公司具备标的物生产需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具体包括电子开料锯(或电脑裁板锯)、封边机、排钻机、雕刻机、水性漆设备、冷压机、中央除尘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述每个设备的整体照片、铭牌照片(文字清晰可见)。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设备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如有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预算(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10)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及所需材料均须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骑缝公章。

1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以上两个相关网站截图。

1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未曾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2)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3)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的;

(4)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5、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2年 8 月 24日―2022年9月4日,每天08:30―12:0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现场发售或电子邮件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另收取5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对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不负责任。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5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我司帐户后(必须是投标人银行账号转入我司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入我司银行账户),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wanchun1@sinopecsenmeifj.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我司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我司采购管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公司传真:0591-********

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096********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6、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 9 月 13日9:30(北京时间)。

7、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2年 9 月 13日 8:5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13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10、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予以答复。

11、 公告网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通过(http:///)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网站(www.sinopecsenmeifj.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 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按第5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3、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邮 编:******


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最高限价(含税13%)

1

1

厦门石油大厦家具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20万元

注:

1、 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2、 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仓储、出库、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劳务、管理、保管、人工、劳保、保险、邮寄、产品检验检测、物品退换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 本次采购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列明的货物;货物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的情况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数量进行可增可减地调整。货物数量以采购人在合同期限内分批次随时发出的《供货通知单》确定的数量的总和为准;采购人的《供货通知单》可以在合同期限内以任何方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人须按采购人《供货通知单》上确定的数量和合同约定或《供货通知单》上确定的供货时间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一批次的货物。

5、 单价税率13%,合同签订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税金以及含税单价做相应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6、 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办公家具和酒店家具,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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