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二次)
[市本级]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二次)
招标文件答疑修正书01
各投标人:
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二次)答疑修正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修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24页:“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得到查询,方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现修正为:“业绩(须在“全国各官方平台”查得到查询,方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2、编制说明中的射流曝气系统为了更好的与射流泵配套使用,原推荐品牌不作要求,投标单位可自行确定品牌。
3、编制说明中磁悬浮鼓风机推荐品牌中去掉雷茨风机品牌。
二、答疑部分:
问题一:1、本项目涉及到很多对原先池体土建改造、清淤、设备拆除安装、预埋件,但工程量清单并未体现这部分内容,请问这部分内容是否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上述内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因本项目推荐设备品牌内有很多进口设备,经和这些进口设备厂家沟通,他们的供货期一般都在签订合同后4-5个月以上才能交货,还不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时间。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为240日历天,而第二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为120日历天,明显存在不合理性,请招标人重新确定较为合理的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射流曝气系统推荐品牌“赛莱默、威乐wilo、瑞好、格兰富”均表示不生产此设备,请重新明确此设备的推荐品牌厂家。
答:射流曝气系统原推荐品牌不作要求,投标单位可自行确定品牌。
4、高效沉淀及滤池改造中回流污泥泵(换新)、剩余污泥泵(换新)推荐品牌“赛莱默飞力、威乐wilo,ksb,荏原,格兰富”,由于磁混凝系统工况特殊,其污泥中含有高硬度磁粉,对于水泵的耐磨性能有特殊的要求。上述推荐品牌的水泵对于这一耐磨要求皆无法满足。请问回流污泥泵(换新)、剩余污泥泵(换新)是否可以由磁絮凝设备厂家成套供应,品牌由磁絮凝设备厂家自主确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射流曝气系统推荐品牌中威乐wilo、瑞好、格兰富均表示无此款设备。赛莱默表示此款设备他们价格很高,远超本次建安费生物反应池556.31万元的概算。另原第一次招标中的第三次答疑中对射流曝气系统做了不定品牌要求“编制说明中的射流曝气系统为了更好的与射流泵配套使用,原推荐品牌不做要求,投标单位可自行确定品牌。”建议此次招标射流曝气系统为了更好的与射流泵配套使用,原推荐品牌不做要求,投标单位可自行确定品牌
答:射流曝气系统原推荐品牌不作要求,投标单位可自行确定品牌。
问题三:1、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六节“推荐品牌”——“机械设备参考厂家及品牌”表——第七项“高效沉淀池及滤池改造”中,第6项“回流污泥泵(换新)”,第7项“剩余污泥泵(换新)”,从工艺角度出发,此两项污泥泵输送介质为含磁粉污泥,且由于磁粉硬度较高,容易对水泵造成磨损,故要求水泵过流部件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能。而推荐品牌中的水泵厂家皆无法满足耐磨要求,无法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投标人能否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但不在推荐品牌表中的水泵品牌进行投标?并同时提供水泵耐磨性能承诺及其他项目此工艺相同品牌水泵的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技术要求中内回流泵(穿墙泵)、潜水搅拌器、潜水推进器的壳体是否指设备接触液体的整机外壳(包括电机壳体)?
答:壳体是指整机外壳,包括电机壳体。
4、技术要求中内回流泵(穿墙泵)主要材质,要求壳体铸铁GG25、螺旋桨不锈钢SS316、导流罩不锈钢SS304。由于该泵处在严重腐蚀环境,壳体铸铁不够用,类似搅拌器就有壳体就有更高的要求。建议此处壳体的要求至少跟导流罩统一一下,改为不锈钢SS304及以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1、08除臭系统1改造、09除臭系统2改造,两份图纸中生物除臭箱体尺寸与清单里的尺寸不符,实际以那个为准?(以清单里的尺寸为准的话,现有设备基础偏小,除臭系统无法布置)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除臭系统中循环水泵、循环水箱及配套水循环系统是否改为两套,即预洗区和生物过滤区各一套。实际运行中可节省水资源。(按照以往除臭工程经验推荐使用两套水循环系统,并且当前循环水泵设计规格偏小。以CJJ/T243-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中的要求计算:洗涤式处理臭气液气比不宜小于1L/m3。*****m3/1L/0.001=35m3/h)
答:此项内容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生物除臭箱体净高是否为2.6m?以2.6m净高考虑,箱体内实际填料厚度约为1.2m。即实际填料停留时间为12.8s(正常填料停留时间一般应大于15s)。生物除臭箱体可否适当加高。
答:生物除臭箱体按2.6米净高考虑。
4、旧除臭设备拆除是否包含在除臭设备报价中?
答:旧设备拆除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问题五:贵司磁悬浮鼓风机推荐品牌为:豪顿、阿特拉斯、琵乐、HCP、雷茨风机、格尼斯、苏尔寿(ABS)、格南登福。以上品牌除了雷茨风机外都为合资或外资品牌,雷茨风机这个品牌你们知道它吗?了解过吗?如果在企查查上输入雷茨二字:跳出来的有“雷茨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你们不知有没有看过这个公司官网,这个公司主要产品根本不是磁悬浮风机,是国产品牌。排第二的是:“雷茨悬浮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7曰,成立至今2年多时间,但在2022年7月16日已决议解散,也就是说这个公司已经不存在了。排第三的是:“雷茨悬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但显示经营异常,你想想经常换品牌的都是些什么企业。同这样的品牌同台竟争,太委屈难过了!
答:详见修正部分。
问题六:关于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二次)编制说明中“第六点推荐品牌机械设备参考厂家及品牌”中“四、一期氧化沟(改造)”的(二)一期二阶段氧化沟(改造)磁悬浮鼓风机参考厂家及品牌推荐中,会引起不正当竟争,现提出以下质疑。我公司认为下列磁悬浮鼓风机参考厂家及品牌推荐会引起不正当竟争,会使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具体事项如下:贵司磁悬浮鼓风机推荐品牌为:豪顿、阿特拉斯、琵乐、HCP、雷茨风机、格尼斯、苏尔寿(ABS)、格南登福,以上品牌除了雷茨风机之外均为合资品牌,且在磁悬浮风机领域有十年或以上的制造经验,而雷茨磁悬浮风机成立于2020年11月,成立至今2年时间不到,把雷茨风机与其他几个品牌放在一起招标有失公平,感觉欠妥?
举证一:雷茨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在天眼查为纯国内公司,无任何外商投资背景;其另外一个公司雷茨悬浮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是有外商投资,实际上是在德国成立了一个空壳公司,但在2022年7月16日已决议解散。
举证二:另外,近年来雷茨风机还存在多处侵权官司,雷茨(企查查公开显示侵害专利)不是一个档次产品,无论是业绩还是品牌知名度、产品稳定性等等都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比较,在一起不具有可比性,建议业主方选择同档次设备进行招标。
答:详见修正部分。
问题七:部分项目并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在其他官方网站能够查询的业绩能否作为本次投标的有效业绩?
答:详见修正部分。
问题八:2.3.2 资信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资信部分评分标准,对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资信部分评分。投标人资信部分得分标准(1分)见下表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0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证明材料为准)完成过一个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万吨/天及以上(含12万吨)且项目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施工业绩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为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 1、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得到查询,方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2、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并进行讨论后集体评分,如有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由评委统一评分,并在得分结果表上统一签字。
请问此项是指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名称是全部字眼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才能认可吗?还是只要业主立项时的项目名称能查询到就可以。由于很多项目业主只对土建发包备案未对设备包备案。在平台上无法查询到业主招标的设备包项目信息,此情况比较普遍存在。此项目主要为机电设备供货及安装内容若采用提供的业绩须全部字眼“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会使很多投标单位无法满足。项目经理很多会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报告中提现。为使投标人能充分竞争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全国各官方平台查询得到的中标业绩,方可作为业绩”
答:详见修正部分。
三、特别提醒:近期为贯彻落实乐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投标人须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扫“场所码”,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严禁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字确认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标人: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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