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地面数字电视700兆频率迁移系统改造
甘洛县地面数字电视700兆频率迁移系统改造
公告
为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地面数字电视700兆频率迁移系统改造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企业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地面数字电视700兆频率迁移、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采购工程。
二、工程概况
(一)建设地点: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于地面数字电视700兆频率迁移、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采购工程。
(二)工程规模及投资:******元(招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三)工期要求: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施工要求:按预算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单位鲜章)
2、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
3、报名人为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非法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5日;
(二)报名地点: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团结南街116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公示时间:3天
五、施工单位确定原则:
询价,低价中标。
六、开标时间:8月26日下午15点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锐明152*****587
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招标技术要求
一、 基本要求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甘洛县国标地面无线数字电视无线发覆盖系统涉及700兆赫以上频率发射台站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是投标方编制技术方案书的依据,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制定出详细、完整、可管理、可实施的技术方案,整套系统应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为用户整体系统运行提供良好覆盖基础。
1.2对于本规范提出的各项要求,投标方必须在技术方案中明确说明是否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并加以必要的说明。
1.3如投标方拟提供系统的性能与本规范书要求不完全一致,或具有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其它功能,投标方应在技术方案中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详尽的技术资料,以便招标方对其做出评价和选择。
1.4本技术规范书的编制依据是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的相关内容、中国广播电视国家标准以及国家广电总局的行业标准。
1.5投标方所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设计、制造、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境内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招标方有权派技术专家到现场测试设备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如设备运抵安装现场检查并经双方确认后发现有短缺、损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设备安装后经测试发现存在故障、障碍或性能、技术指标达不到本技术规范要求时,投标方应免费予以补全、更换。
1.6如遇到投标方设备改型、软件版本升级或为满足国标及国家广电总局行业标准等最新颁布的技术体制和技术规范而提高设备性能时,投标方除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外,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投标产品配套的操作和应用软件应为正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应予以响应。
1.7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广播电视系统实际运行的成功案例。并在此类项目中有长期实际运行的经验。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8投标方应充分了解现行系统组网方式以及运行状态,且应充分了解现行设备工作情况,通过频率迁移改造后不对700MHz以上频率产生任何影响,且对本系统所有发射台站覆盖范围不产生任何影响、相邻站点不产生同频干扰。
1.9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改造实施过程中现行系统运行情况,不能造成现行系统长时间停播。
1.10本项目在整个系统改造调测期间,如果发现由于投标方设计或配置不合理或设备性能低劣,造成整个系统功能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 招标设备和服务清单区域 | 招标内容 | 基本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后山 | 节目源改造 | 1. 将前端机房现有11个数字电视传输节目信道调整为9个节目信道; 2. 使全县所有发射站传输频道减少2个,原发射频率为614~702MHz的站点腾出700MHz以上的发射频率 | 站 | 1 |
玉田镇 | 上变频器 | 输入频率526~598MHz,输出频率614-686MHz,替换现有变频器 | 台 | 1 |
500W发射机改造 | 改造现有500W发射机发射频率702~790MHz改造为614-686MHz | 台 | 1 | |
100W发射机改造 | 改造现有100W备用发射机发射频率702~790MHz改造为614-686MHz | 台 | 1 | |
UHF垂直极化一体化天线 | 发射频率:600~700MHz替换现有天线 功率:500W | 副 | 1 | |
九连 | 上变频器 | 输入频率526~598MHz,输出频率614-686MHz,替换现有变频器 | 台 | 1 |
500W发射机改造 | 改造现有500W发射机发射频率702~790MHz改造为614-686MHz | 台 | 1 | |
UHF垂直极化一体化天线 | 发射频率:600~700MHz替换现有天线 功率:500W | 副 | 1 | |
吉米镇 | 上变频器 | 输入频率526~598MHz,输出频率614-686MHz,替换现有变频器 | 台 | 1 |
100W室外发射机利旧改造 | 利用已有备用发射机(频率:614-686MHz)替换702~790MHz发射机。 | 台 | 1 | |
UHF垂直极化一体化天线 | 发射频率:600~700MHz替换现有天线 功率:100W | 副 | 1 | |
古文 | 天线系统调整 | 调整现有天线系统信号辐射场型,使相邻发射站频率迁移后(两站发射频率相同)互不产生同频干扰 | 副 | 1 |
— | 勘测服务 | 对现行700MHz以上发射频率站点进行现场查勘 | 项 | 1 |
— | 系统改造 | 对招标所涉及设备拆除、安装、联调联测 | 项 | 1 |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1.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投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安排人员前往甘洛县进行前期勘探,根据项目实际的技术需求,制订出详尽的技术方案、改造方案和施工安全操作规定。
2.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除了本章各品目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外,投标响应的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或国际标准。
2.4 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改造并恢复数字电视正常播出,否则须承担电视停播造成的影响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2.5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对此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由投标人全权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
四、 系统技术要求4.1系统设计相关标准GB*****-2006 《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GY/T 229.4-2008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170-2001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系统信道编码及调制规范》
GY/T134《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4.2系统改造概况本项目是将甘洛县现有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中涉及700MHz以上频率的发射台设备进行改造,腾出700MHz以上频率资源。现有发射系统为11个信道宽带发射,改造后全县发射台发射9个信道。
4.2.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甘洛县地面无线数字电视700兆赫以上频率迁移改造,主要涉及总前端、玉田镇、九连镇、吉米乡、高桥共5个台站。
4.2.2 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发射系统改造,涉及新增设备、旧设备改造、拆除、安装及系统联测联调。因中标方规划设计不周,缺项或漏项,达不到采购方要求,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投标方应免费补齐缺项或漏项设备。
4.3其它相关内容4.3.1验收标准和方法
l 投标人应在改造前认真作好系统检验工作,材料设备必须合格,应达到现行覆盖效果。
l 投标人应派人员查勘现场,拆除并改造利旧设备,系统改造中如发现设备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不符合本技术要求、合同附件要求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更换,更换设备、材料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l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试运行一段时间,运行达到设计要求的效果和功能,方可认定合格。
4.3.2技术培训
本项目建设必须提前进行技术人员培训,采用设备供应商制造现场制作和操作培训以及设备施工安装现场培训两种方式。供货方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有关设备安装、维护、操作使用、保养等方面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基本掌握设备的配置、使用及简单维护,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培训内容::数字电视基本理论培训、发射机原理及维护、天馈系统原理及安装与维护(提供培训资料纸质及电子文件)。设备制造厂方培训时间2—3天、培训人员3人;施工现场培训人员根据情况确定培训人员数。
4.3.3售后维护服务
供货方须保证每年进行两次巡回检查。须提供紧急联系方式,当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以便及时联系和沟通,供货方的技术人员在接到申告后应做到7*24小时作出反应,通过电话支持或现场支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系统播出。
4.3.4工程安装费
投标价格包含本项目所有现场勘察、设备拆除、系统改造、安装调试、系统联测联调,包含:设备运输、装卸搬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技术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和不可预测等一切费用。
五、 招标设备及服务详细技术要求5.1 数字电视发射机改造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现行系统运行的发射机改造,改造功率等级及发射功率详见“招标设备和服务清单”,改造后按现行系统正常状况和覆盖范围进行,现场验收。
5.1.1参照标准
GB *****-2006 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GY/T 229.4-2008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5.1.2通用技术参数
l 环境条件
a) 环境温度:0℃~45℃;
b) 相对湿度:≤95%;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l 工作电压
a) 电压幅度:220V±10%。
b) 电源频率:50Hz±1Hz。
5.1.3功能要求
l 工作模式:支持GB *****-2006规定的所有工作模式,各种工作模式下,系统最大净码率符合标准规范。
l 发射机支持9个信道宽带发射。
l 发射机支持空中接收和光纤接收2种信号源工作模式。
l 功率控制:提供手动电平控制(MLC)和自动电平控制(ALC)两种功率控制方式。
l 监控和报警:提供实时监控和报警功能。监控系统检测发射机各部件的工作状态,发生异常情况时,给出报警指示,报警情况可以通过远程控制端口进行查询。
l 自动保护: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发射机的某些部件发生严重故障时(如输出过载,功放过热,冷却系统故障等),或由于外部原因可能造成发射机损伤时(如输出信号反射过大等),监控系统会自动切断发射机的射频输出或关机,避免进一步的损害。
l 遥控遥测:发射机应具备遥控遥测接口,用于远程或本地模式下对发射机工作模式进行设置、控制、状态监测。并提供相应的协议和应用软件。
l 组网方式:支持多频网(MFN)或单频网(SFN)组网方式,其中单频网(SFN)组网方式,应符合“GY/T229.1-2008”的有关规定。
5.1.4性能要求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性能要求见下表1。
表1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性能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工作频率 | 符合GB/T ***** 有关规定 |
2 | 单频网模式频率调节步长 | 1Hz |
3 | 频率稳定度(3个月) | 采用内部参考源时,频率稳定度≤1′10-7; 采用外接参考源时,频率稳定度≤1′10-10 |
4 | 频率准确度 | 对于MFN模式,频率准确度≤±100Hz; 对于SFN模式,频率准确度≤±1Hz |
5 | 本振相位噪声 | 具体指标见3.6.2 本振相位噪声 |
6 | 射频输出功率稳定度(在滤波器之后测量) | ≤±0.5dB |
7 | 输出负载的反射损耗(8MHz带内) | 正常工作:≥26dB 允许工作:≥20dB |
8 | 频谱模板 | 详见3.6.3 射频频谱特性 |
9 | 带肩(在偏离中心频率±4.2MHz处;在滤波器之前测量) | ≤-38dB |
10 | 带内不平坦度(fc±3.591MHz) | 在±0.5dB以内 |
11 | 调制误差率(MER) | ≥34dB |
12 | 邻频道内的发射功率 | 邻频道内的发射功率与带内发射功率的比≤-45dB,满足邻频道内的发射功率≤13mW |
13 | 邻频道外的发射功率 | 邻频道外的发射功率与带内发射功率的比≤-60dB,或满足邻频道外的发射功率≤13mW |
4.1.6 射频特性(以下参数均要求在标称功率下测试)
l 额定输出功率
500W、100W
l 本振相位噪声
本振相位噪声指标见表2。
表2发射机相位噪声指标
偏移中心频率 Hz | 本振相位噪声 dBc/Hz |
10 | < - 60 |
100 | < -75 |
1k | < - 85 |
10 k | < - 95 |
100 k | < - 110 |
1 M | < - 115 |
l 射频频谱特性
a) 带内频谱特性
射频带内频谱不平坦度(fc±3.591MHz)应在±0.5dB以内。
b) 带外频谱特性
带外频谱特性符合GB *****中带外频谱模板的有关规定。
5.2 节目源改造要求在现有前端系统中对现有11个信道节目进行排序打包,使整个系统变更为9个信道,并为现行台站和改造的台站提供信号源。
5.3 上变频器技术要求l 输入频率:526~598MHz(空中接收)
l 输出频率:614-686MHz
l 输出电平:80~105dBuV
l 输入/输出接口:英制N-50K
l 增益:30dB可调
l 本振频率:根据变频频率任选
l 相位噪声:≤-100dBc/Hz(偏离10KHz处,带宽1Hz)
5.4 500W发射机改造要求改造现有500W发射机发射频率702~790MHz改造为614-686MHz;
改造包含与发射频率相关的有元件、配件等材料;
改造后技术指标满足5.1节目所述。
5.5 100W发射机改造要求改造现有100W发射机发射频率702~790MHz改造为614-686MHz;
改造包含与发射频率相关的有元件、配件等材料;
改造后技术指标满足5.1节目所述,并与本项目所涉500W发射机互为备份。
5.6 100W室外发射机改造要求利用现有100W室外型发射机备机(发射频率614-686MHz)替换现有702~790MHz发射机,并调试使整个发射系统正常运行。
如现有100W室外型发射机备机(发射频率614-686MHz)不能正常运行,投标人需根据实际需要对发射机进行改造。
5.7 UHF垂直极化一体化天线技术要求l 提供改造天馈系统所需的所有连接线、配件、辅材
l 频率范围:600-700MHz
l 输入阻抗:50Ω
l 增益:>8dB
l 电压驻波比:VSWR<1.2
l 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l 场形不匀度:<3dB
l 接 口:N-50K/L27-50K(与主馈线配)
l 功率容量:100W/500W
l 抗 风 速:200km/h
l 工作温度:-60℃~+80℃
l 系统总风荷:200km/h
5.8 天线系统调整要求对古文站点现有天线系统信号辐射场型进行调整,使相邻发射站频率迁移后(两站发射频率相同)互不产生同频干扰。
调整后若任然对相邻发射台站产生同频干扰,投标人须自行更换定向天线使其与相邻站点不产生同频干扰。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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