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钓鱼台湿地公园电瓶车停车场新建工程
围场县钓鱼台湿地公园电瓶车停车场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围场县钓鱼台湿地公园电瓶车停车场新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峰源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概况2.1工程内容:围场县钓鱼台湿地公园电瓶车停车场新建
2.2招标内容:新建电瓶车停车场(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充电桩配电箱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后30天内完成工程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开标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22年08月24日09:00至2022年08月30日17:00(节假日除外)前到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承德市围场县友联商厦七楼
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0元人民币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A、营业执照;资质证书;B、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可以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或一般账户或现金存入,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元)
收款单位: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等(项目名称可简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围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峰源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冀树平/电话:031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天明/电话:17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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