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香水湾居住小区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华中香水湾居住小区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华中香水湾居住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华中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与北京北路交汇处昌吉市97号小区,项目区东侧隔北京北路50m处为东上庄一村;西侧50m处为滨湖河景观带;南侧20m处为北外环路;北侧为空地。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 44°02ˊ02.65〞, E87°18ˊ16.68〞。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000万元
  工程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2232.95m2。规划总建筑面积418946.74m2,总绿地面积17812.85 m2。包括4幢2F多层住宅、8幢11F高层住宅、3幢14F高层住宅、4幢15F高层住宅、17幢18F高层住宅、3幢25F高层住宅、1幢2F社区服务用房、1幢12F酒店、2幢3F沿街商业楼、4幢4F沿街商业楼、2幢3F幼儿园。地上车位817个、地下停车3174个。商业区内规划有餐饮及娱乐业,待具体项目建设时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辅助设施主要有采暖、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治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污染源: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居住区及商业区的汽车尾气、天然气燃烧烟气、餐饮油烟、垃圾收集站恶臭。
  (2)废水污染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宅区和酒店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交换站、加压泵站、冷却塔等设备,噪声源强为(60~75dB(A))之间。
  (4)固废污染源: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居住区生活垃圾、商业区和酒店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
  ①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本环评要求必须安装强制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废气通过管道从地面上的排风口排出,排风口应高于地面3米以上且面向草坪。为减少汽车尾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地上停车场周围种植绿化植被。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燃料,天然气属清洁燃料,具有热值高,燃烧完全,排放污染物低等特点,是最理想的清洁燃料。本项目营运期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约为10×106 m3/a,污染物产生量为SO20.107t /a、NO20.676t /a、烟尘0.261t /a。居民燃烧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对评价区的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③餐饮油烟
  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挥发出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从而产生油烟废气。工程分析得本项目住宅区、商业区及酒店共产生的厨房油烟产生量约为0.501t/a,居民区采用家用油烟机,商业区及酒店采用油烟处理净化装置,油烟处理效率均为83%,油烟排放量约为0.071t/a。居民区油烟抽入专门烟道于楼顶向高空排放。商业区烟道设置必须满足《饮食业建筑设计规范》中烟道的设置,烟废气经专用的排烟道收集汇合直通楼顶,减少餐饮油烟对居民区的影响。
  ④垃圾收集站恶臭
  本评价要求采用封闭式垃圾房,垃圾箱的设置距离居民楼大于15m,同时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垃圾房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这样预计垃圾房产生的恶臭对项目区内居民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居住区及商业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约1386.49m3/d(50.69万m3/a),商业区及酒店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水质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对项目区所在地下水无影响。
  (3)噪声治理: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进出车辆噪声、居民社会活动噪声等。另外,小区换热站、配电站在工作时噪声,主要为冷却塔、循环泵、加压泵和电机噪声。
本项目对上述污染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拟将配电站、泵房、换热站设置于地下;并通过合理布置远离居民住宅。据调查,换热站工作时噪声值约为80dB(A),采用隔声间可降噪20dB  (A),按照居住区声环境标准要求,昼间应低于60 dB(A)、夜间低于50dB(A),由此反推换热站与住宅楼的距离应在20m以上,目前设计与最近的住宅楼相距大于20m,可以满足声环境要求。
  中央空调的噪声源有冷却塔及风机进出口。冷却塔安装在高层顶层,对邻近楼层及建筑物影响较大。风机出入口的噪声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较大。中央空调的冷却塔四周设围挡设施对冷却塔进行隔音处理。空调机组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出口远离住宅。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作禁鸣、限速要求,可减轻小区内部交通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小区内计划设置60个垃圾箱,生活垃圾中废书报、纸质包装物、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等,绝大部分可回收利用,其中的废纸和纸质包装箱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固废经收集整理后可出售,剩下的垃圾和不可再利用垃圾一起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但考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简本查阅时间及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的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或向环评单位获取更多有关本项目的环评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企业职工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华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47号
  联 系 人:张启强
  电 话:158*****311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联 系 人:邓九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89@qq.com">********89@qq.com
  邮编:1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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