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密集架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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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
移动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FJSJX*******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
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
术指标
采购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 移动
密集架
移动
密集架设备
档案用 1批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 小翁
****-********
泉州市
3.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4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不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发售谈判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5.项目联系人:刘小燕、刘燕珍
6.联系电话:****-********                  传真: ****-********
   E-mail: jingxin_********@126 .com
7.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的预算审核价为224000.00 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2.5。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 5日 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
11.谈判时间:2015年 2月 5日 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
12.谈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13.开户银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65537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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