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呈祥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永春县呈祥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1.1.2.3承包人:
1.1.2.5分包人:
1.1.2.6监理人:
1.1.4 日期
1.1.4.3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二年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按通用合同条款。
1.7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1)……
(2)……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1)……
(2)……
4.3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分包金额限额:。
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工程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设备状况 | 数量 | 移交地点 | 计划移交日期 | 备注 |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 次的大修时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
8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_。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围堰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其中对前款所列工程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承包人在完成合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7 文明工地
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60 mm的雨日超过 1 天。
(2)风速大于 24.4 m/s的 9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38 ℃的高温大于 1 天。
(4)日气温低于 0℃的严寒大于 1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 (元/天) |
上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 5 %。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予奖励。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 款执行。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1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 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 负责。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 项目:/ ,单价调整方式:不调整。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不予奖励。
15.8 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 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不调整。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不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分次支付给承 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 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 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开始扣款, 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17.3工程进度款
17.3.1付款周期:(1)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签发的 合格工程量的85%付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 备手续齐全,并经审计部门结算审核后付至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 程保修期满并完成保修任务后结清保修金(无息),即结算总造价的3%。(3) 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17.4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陆 份。 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核减率超过5%的,5%以上部分的评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从其结算工程价款中予以扣减。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陆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
18竣工验收(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政府验收包括:。验收条件为:
,验收程序为:合格。
18.2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 主持。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18.5阶段验收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18.6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18.7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
18.8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
。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二年。
20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_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_;投保 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承包人自行考虑,含在报价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承包人自行考虑,含在报价中。
20.5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另行协商;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另行协商
。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28天内;保险条件:。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其保险的所有内容;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 金额:不再补偿。
24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
,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其他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面贯彻实施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输2012〕270号)及《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水利工程渣土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水工[2013]14号的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建筑废土、沙石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且按永春县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建筑废土应委托给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承运,运输车辆应取得道路运输证,此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若施工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进入泉州市水利建筑市场。(2)、承包人应按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经理到位,施工过程中如需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7天将拟更换的人员(项目经理资历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发包人、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监理人批准,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开。擅自变更项目经理一人(次)罚款壹拾万元人民币。(3)承包人应按投标书承诺的技术主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施工期间中如需更换技术主管(负责人)等,需提前7天将拟代之以相当资历(投标时要求的技术主管(负责人)资历)人员报经发包人、监理人批准,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开。擅自变更技术主管(负责人)一人(次)罚款壹万元人民币。擅自变更主要管理人员一人(次)罚款伍仟元人民币。(4)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业主有权制定考勤办法。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经发现每天罚款2000元。(5)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业主有权制定考勤办法。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经发现每天罚款2000元。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擅自离岗,经发现每天罚款1000元。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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