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招标公告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调研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和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现有监控、应急管理与信息发布相关系统的建设情况。结合天津市高速公路现有运营管理体系,提出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的总体框架与功能要求、运行监测指标、信息采集要求、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软件要求、公路出行信息发布技术要求、平台安全技术与检测认证要求等,编写完成《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为指导和规范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提高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 一般规定

(2) 总体框架与功能要求

l 总体框架

l 功能要求

(3) 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信息

l 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信息内容

l 高速公路网运行信息参数要求

l 高速公路网运行信息监测质量要求

l 路网监测点布设要求

l 监测设施布设要求

(4) 运行状态监测与服务指标

l 运行状态监测与服务指标体系

l 高速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与服务指标的测算

(5) 平台软件要求

l 总体要求

l 核心功能要求

l 数据字典

l 平台支撑软件

(6) 高速公路出行信息发布

l 出行信息服务总体要求

l 出行信息服务内容

l 出行信息服务发布要求

l 出行信息服务发布方式

(7) 安全技术与检测认证

l 系统安全建设总体要求

市级路网平台及其支撑系统安全要求

4.采购项目说明:

4.1项目背景

高速公路交通运输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路网服务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天津市高速公路设施总量将进一步增加,高速公路网基本完善。路网规模的持续扩大,必将给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公路设施养护、运行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为了应对交通运输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

为指导和规范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保障天津市高速公路的稳定运行,提高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急需制定天津市高速公路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

4.2研究的目的

统一天津市高速公路的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相关技术要求,使之符合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实际需求,改善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和应急处置效率,提高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的水平。

4.3研究的意义

(1)通过研究和制定天津市高速公路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实现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的标准化,以此指导和规范高速公路相关系统的建设。

(2)天津市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已经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将于近期开始建设,制定高速公路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将有力支撑该工程的建设。

(3)为确保部省两级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的顺利开展,指导和规范部“十二五”信息化重大工程中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的需求,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各省市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地的技术要求。本项目是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的具体举措。

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课题承担单位技术积累雄厚。

课题承担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是我国公路交通领域综合性的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经过科技体制改革,成为公路交通领域交通部直属的科研院所。对于本项目的研究,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近年来开展了多项类似课题的研究,其中,作为主要编写单位,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和多项类似地方标准的编制,为本项目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课题承担单位对天津高速公路路网管理与智能化系统把握到位、有力协助了全市高速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近几年参与天津市高速公路的项目有多项。宏观上,编写了天津市政公路局“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天津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咨询设计方面,完成了天津市高速公路路网管理中心系统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以及天津市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在标准规范制订方面,完成了《天津市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和《天津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设施设置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其对天津市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和技术现状了解透彻、对全国相关标准政策把握精准。另外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在检测方面有着丰厚的经验,

(3)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完成了全国行业标准、兄弟省市地方标准等多个相关标准的制定,技术优势明显。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目前已完成《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安徽省高速公路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安徽省路网监测与服务技术要求》等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技术优势明显。

(4)更了解交通运输部、京津冀区域省际互联的有关需求。

其他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在标准化和机电设施方面没有这么深度的积累;天津市相关单位,在标准化的理解,对交通运输部规范的理解,国内兄弟省市标准规范的理解方面,没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全面;另外项目涉及到跟北京市、河北省的互联等问题,其对这些地区的系统了解更加透彻。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课题承担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技术积累雄厚,组织完成过全国行业标准、其他省市地方标准的制定,技术优势明显。作为交通运输部直属科研院所,更了解部、京津冀区域省际互联的有关需求,同时其长期承担天津高速公路路网管理与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咨询工作,对天津市高速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理解深刻。故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是保证本规范编制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的唯一单位。

薛文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正高工

8.公示的期限: 2015年1月28日-2月4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39*****34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

联系人及电话:俞女士、马女士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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