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1-28 10:50:00 | |||||
项目名称: |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5-01-28 10:50:00 | |||
联系人: | 段玮 | 截止日期: | 2015-02-02 10:50:00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安定门外安华西里一区十二号楼 | |||
联系邮件: | duanweino1@sohu.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为保证商品质量和方便供货及售后服务,提出以下要求,不满足请勿投标:1.投标商必须是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2.公布中标结果及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到货;到货产品必须是由厂家直接发货到本单位,否则拒收。 3.竞价时须上传带有本项目编号的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4)竞价时严谨认真,100% 确定能供应合同中相对应的每一件物品,100% 做到满意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合同书,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移动硬盘 | 希捷 | STDR******* | 台 | 2 | 供应商 1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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