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源花园安置房10号、11号、18号、19号、23号、24号、31号、32号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岩源花园安置房10号、11号、18号、19号、23号、24号、31号、32号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岩源花园安置房10号、11号、18号、19号、23号、24号、31号、32号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岩源花园安置房10号、11号、18号、19号、23号、24号、31号、32号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已经永发改字【2014】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新县禾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设一个标段,工程建筑总面积38550 ㎡;工程总投资约 2911.21 万元;结构及层数:砖混/6层。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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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工民建类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必须配备专业并取得省级及以上监理岗位证书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行政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组建工程监理项目部,二名土建、一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监)常驻施工现场。
(6)参与投标的其他监理人员证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管理部门统一换证情况除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 年 03 月 02 日下午15 点 00 分
2、开标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新县禾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0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189*****633
邮政编码:343400
2015年01 月28日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章): 招标监督机构备案人:
招标人:(盖章) 招标监督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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