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项目名称: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ZCZ02-*******开展(比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投标须知:

(一)定标方式:请贵公司根据我单位拟制的评比规则进行投标响应,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15: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式:密封投标;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送达书面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文件接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5层1502;

(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五)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六)参与投标的报价人视为同意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的;

3、投标方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确定中标人原则:比价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标处理。对照比价文件资格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对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标处理。比价小组再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总价评审,并按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本招标采购方式及投标须知的所有内容。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州市平潭县澳前口岸服务大楼;

电话:186*****360

联系人:陈工;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联系电话:0591-********-801;

传真:0591-********

(十二)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人:陈工;

监督电话:059*****0020;

附件:采购文件




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比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MZCZ02-*******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 明

二、比价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七、采购项目的监督

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比价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比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项目名称: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MZCZ02-*******

3、采购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

数量

交付期限

交付地点

1

1-1

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详见比价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供应商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货物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供应商资格标准: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有能力承担本次服务内容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报价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报价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供应商应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若查询结果与供应商的不一致,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4.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的被投资公司。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的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2)未达到以上任一项资格标准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购买(报名)时间:2022年08月24日起至2022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3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比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比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7、比价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0元/份。本项目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报名。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写明后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比价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或补充,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5层150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比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9 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5层1502)。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平潭县澳前口岸服务大楼

电话:186*****360

联系人:陈志勋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联系电话:0591-********-801;

传真:0591-********

附件一:

领取比价文件登记表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E-mail:所投合同包号:

手 机:电话:传真:

供应商地址: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或内容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编号:MZCZ02-*******

2

2.1

供应商资格标准:

见比价文件第一章第4条“供应商资格标准”规定。

3

3.1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4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接收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比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本1份(采用WORD或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或光盘保存)。

响应文件须无线胶装成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

7.1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附页。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1名。

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①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计算。②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510 0801 0018 1500 *****

8

9.1

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公室

9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元。

供应商应根据比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价。若供应商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否决投标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否决投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响应文件未按比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3、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细微偏差:

1、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价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比价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12

关于串通投标问题

比价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按投标无效的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的;

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3

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比价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比价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招标。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比价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比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比价文件规定供应商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有形货物除外的所有工作。

2.6供应商未经用户单位许可,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3. 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各条要求。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比价文件

5. 比价文件的组成

5.1比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比价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采购公告

⑵ 供应商须知

⑶ 采购内容及要求

⑷ 采购合同

⑸ 响应文件格式

6.比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6.2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比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比价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价时间。

7.更正公告

7.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比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比价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比价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比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比价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应对招标内容一览表所列的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即所有货物只能有一个相同的报价。

9. 响应文件语言

9.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1. 响应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2.比价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2.1 比价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比价保证金。

12.3 比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比价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比价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比价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成交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和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有时)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的比价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比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比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成交人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⑸ 本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比价保证金的情形。

(6)成交人未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有的话);

上述不予退还比价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响应文件的编制

13.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响应文件的纸质正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在指定位置盖供应商公章。

13.5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6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等字样。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3响应文件应在比价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14.4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5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销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期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6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招标。

五、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

15.1开标、评标时间

15.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若有)和有关方面代表(若有)参加。

15.4开标时,由供应商代表(若有)或采购人所派出的监标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唱标人宣唱,并由记录人记录各供应商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供应商代表(若有)签字确认。

15.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现,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6.比价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比价小组。比价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比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建议。

17.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比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比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1比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价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比价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比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价文件的规定,比价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比价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响应有效期不满足比价文件要求的;

(4)投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

(7)未按采购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及《项目经验承诺函》;

(8)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比价文件要求的;

(9)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不符合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比价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比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比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比价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评标方法与定标,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估,价格比较与评价。

19.2比价小组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9.3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招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对比价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在资格和商务部分能满足比价文件的前提下中以选出最低报价且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

20.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比价文件要求,按比价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比价小组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1.成交通知

21.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供应商。

2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参照本比价文件第四章的《采购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价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处理。

22.2比价文件、比价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比价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出中标价的10%。

22.4成交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改变采购人式。

七、采购项目的监督

23.1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可视情况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供应商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24.询问、质疑和投诉

24.1询问

24.1.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4.2质疑

24.2.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4.2.1.1对比价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4.2.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4.2.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比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4.2.2对不符合前文第24.2.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4.2.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4.2.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4.2.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6.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6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4.2.3对符合前文第24.2.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4.3投诉

24.3.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4.3.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页:评审方法与定标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1名供应商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比价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标处理。对照比价文件资格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对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标处理。比价小组再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总价评审,并按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注: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并按下表《2022年通用警务装备采购清单》提供分项报价表。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参数涉及产品固定尺寸的,均允许±2%的偏差。采购品目中涉及新型单警装备的,该品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审核认定的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采购要求

2022年通用警务装备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警务腰带及组件

1、符合GA890-2018《公安单警装备 多功能腰带》相关标准;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规格:按带体总长度分为XL、L、M、S、SS等5种规格;

3、组成:多功能腰带由主腰带、内带、斜挂带和装具套组成,装具套含警棍套、强光手电套、工作包、手铐套、催泪喷射器套、对讲机套、警用水壶套、弹匣套、手枪套,其中警用水壶套、弹匣套、手枪套为选配件;

4、重量:≤1.1kg(不含选配件);

5、使用温度:-30°C~50°C;

6、抗拉性能:斜挂带卡扣在扣合状态下,拉力为500N并保持30S,卡扣不破损,能正常使用,腰带钎子在扣合状态下,拉力为700N并保持30S,钎子不破损,能正常使用;

7、装具套甲醇含量:≤300mg/kg;

8、腰带钎子插拔性能:插拔3000次后,能正常使用;

12

200

2400

2

伸缩警棍

1、符合GA886-2018《公安单警装备 警用伸缩警棍》相关标准;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组成:由小管组件,中管组件,握把组件和开关组件组成;

3、外观:产品外观金属表面光滑,镀层均匀、牢固,无斑驳、色差,无毛刺,无锋利边角、划痕、硌印;各节管体无弯曲和变形;棍头无粘合牢固,各端面垂直、平整,无锐边;

5、质量:≤330g;

6、收缩长度≤224mm 伸展长度 ≤508mm;

7、尺寸:握把外径:26.5±0.15mm,中管外径:20.5±0.1mm,小管外径:16±0.1mm;

8、颜色:产品在完全伸展状态下,所有金属部件为亚光黑色,握把橡胶套为黑色;

9、抗弯性能:在完全伸展并锁定状态下,对警棍的中管分别以5mm/min速度施加5000N压力,保持1min,能正常伸缩;

10、跌落可靠性:警棍在完全伸展并锁定状态下,以水平、正立、倒立3种姿态,从1.5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能正常伸缩;

11、抗击打能力:3000次以上。

12、伸缩次数:3000次以上。

15

275

4125

3

催泪喷射器

1、符合GA884-2018《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相关标准;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结构:由保险盖,横梁,压柄喷嘴,支撑盖,锥形弹簧,内罐,囊袋组件,催泪器溶液,外罐等组成,催泪器为合成辣椒素;

3、喷射器长度:175mm±1;

4、外观:催泪喷射器外观洁净,无变形,无催泪剂气味;各零部件装配紧密、牢固;罐体两侧具有对称的透明观察窗;罐体内催泪剂溶液均匀一致,无明显油状物,无絮状物;

5、观察视窗:8.0mm,高80mm;

6、质量:205g±5g;

7、喷射器装填量:70ML±1ML;

8、喷射距离:≥4m;

9、有效喷射时间:≥7s;

10、使用温度范围:-30℃~55℃;

11、跌落可靠性:以正立、倒置和横放三种姿态顺序进行从1.5m落高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催泪喷射器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保险盖和喷嘴不松脱;

13

120

1560

4

新标钛合金手铐

1、符合GA1512-2018《公安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相关标准;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结构:由左右铐体,三排齿扇梁,链座,链环,钥匙组成;

3、尺寸:L55.12mm H54.01mm B81.75mm

4、质量:229g

5、耐腐蚀性能:≥9级

6、强度性能:≥2200N

7、工作次数:≥7000次。

12

180

2160

5

警戒带

1.一等品涤纶;

2.带身厚度≤0.11mm;

3.带身长度≥120M;

4.带身宽度:50mm±2mm;

5.断裂强力(径向强力、整根)≥600N;

6.断裂伸长率(整根)≤25%;

7.耐洗色牢度≥3级;

8.耐光色牢度≥3~4级;

9.耐摩擦色牢度≥2级;

10.重量:≤990g;

11、以上3至9项技术要求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

100

500

6

急救包

包内装有云南白药创口贴、橡胶止血带、无菌纱布片、带垫急救绷带、口对口呼吸膜、酒精消毒片、抗菌湿纸巾、小剪刀、别针等药品等器械。

1、执行标准:《公安单警装备-警用急救包制造与验收规范》或GA 891-2010《公安单警装备 警用急救包》,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产品尺寸 222mm×126mm×45mm

3、产品质量 0.15kg。

4、非厂家投标时需提供产品原厂公安部单警装备入围证明材料。

32

105

3360

7

约束带
(磁扣式)

执行标准 《GA 814-2009警用约束带》

质量:约束带的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600g。

耐用度检验:金属锁扣的工作次数≥8000次

抗拉强度:抗拉强度:≥6000N。

10

480

4800

8

3级芳纶防弹头盔

1、颜色:警蓝色(黑色、军绿等均可做)

2、尺寸:长轴L:245mm * 短轴B: 195mm * 高度H:112mm

3、产品结构:防弹头盔由盔壳(含包边)、悬挂缓冲系统(含帽箍、战术导轨、墨鱼干、魔术贴、海绵抗震缓冲层、下颚带、连接件等)组成。

4、材质:由芳纶浸胶机织布层压成型

5、防护面积:0.11㎡

6、头盔质量:1.55KG±50g(含战术导轨、墨鱼干、魔术贴、海绵抗震悬挂系统的重量)

7、射击距离:5米

8、射击部位:前、后、左、右、头顶五个部位

9、子弹速度:大于440M/S

10、防弹性能:在规定范围内有效防止79式7.62mm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防弹等级为三级,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实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应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应小于等于13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11、执行标准:<

12、保险:≥300万

13、保质期:8年

12

1650

*****

9

防弹盾牌
(轮式)

1、防护等级:GA423-2015《轮式防弹盾牌》5级防护标准(即防56半自动步枪,7.62mm钢芯弹);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轮式防弹盾牌由盾体、把手、连接件、射击孔、观察窗及移动部件组成;

3、重量:≤35Kg;

4、盾体尺寸:≥1200mm*600mm;

5、防护面积:≥0.72㎡;

6、观察窗尺寸:≥270mm*170mm;

7、透光率:≥82%;

8、保险:≥300万;

6

3600

*****

10

防弹盾牌

1、执行标准:GA423-2015《防弹盾牌》;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防护等级:防弹盾体:3级(防护1979年式7.62mm 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 手枪弹(铅心);观察窗:4级要求(防护1979年式7.62mm 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 手枪弹(钢心);

3、重量:≤5.74Kg;

4、防护面积:≥0.45㎡;

5、观 察 窗:≥190mm*86mm;6、透光率:≥77%

7、结 构:盾牌使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层压制作;

8、保险:≥300万;

6

2100

*****

11

防弹衣
(三级)

1、执行标准:《GA141-2010 警用防弹衣》

2、防护面积:≥0.3㎡

3、防弹性能:常温下能抵抗79式7.62mm轻型冲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10mm。

4、耐浸水性能:常温下在水中浸泡30min后,防弹衣能抵抗79式7.62mm轻型冲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10mm。

5、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0℃~+55℃条件下,能抵抗79式7.62mm轻型冲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10mm。

6、保险:≥300万;

7、以上1至5项技术要求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2

2800

*****

12

约束毯

1、符合《GA814-2009警用约束带》相关标准,
2、面料:牛津布; 3、规格:宽1330mm±20 mm *高1760mm±20 mm;

4、材质:阻燃棉质布+0.4cm海绵双层;

5、缝线针距:4-6针/3cm;

6、面料含氧指数:≥28%;

7、尼龙搭扣扣合强力:≥7.0N/mm2;

8、重量:约4kg;

6

750

4500

13

停车示意牌

1、材质:工程塑料;
2、强光照明距离:200米、闪光照明距离:600米;
3、电池:可充镉镍电池;
4、外型尺寸:320mm*160mm

2

90

180

14

急救箱

1、酒精棉球 1瓶 12、医用橡皮膏 1卷
2、止血带 1根 13、镊子 1把
3、医用棉签 1袋 14、医用剪刀 1把
4、医用脱脂棉 1袋 15、止血钳 1把
5、医用弹力绷带 1卷 16、血压计 1只
6、碘酊 1瓶 17、听诊器 1付
7、汞溴红溶液 1瓶 18、一次性医用手套 1付
8、硝酸甘油 1瓶 19、医用纱布 1袋
9、医用绷带 1卷 20、一次性口罩 1只
10、一次性注射器 2支 21、医用夹板 1付
11、云南白药创口贴 6片 22、体温计 1支

每只急救箱需配齐上述物品,医用品等应在保质期内。
非厂家投标时需提供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750

2250

15

强光搜索灯

1、功能:强光、弱光、闪光;

2、电池容量:4400mAH; 、灯泡功率:3*3W; 4、使用寿命:≥******h

5、工作时间:8h(强光)/16h(弱光)/20h(闪光);

6、外形尺寸:69*165mm; 7、重量:≤900kg;

8、符合B3836.1-2010、GB3836.2-2010标准要求。

2

750

1500

16

手持喊话器

1.手提背带双重功能。

2.喇叭阻抗: 4Ω;

3.额定电压:DC12V;

4.输出功率:≥25W;

5.适应环境温度:-20℃~55℃;

6.内置可充锂电池:11.1V /4400mAH;

7.工作时间:警音≥3小时,喊话≥6小时;

8.喊话器最大声级:≥112 db;

9.外型尺寸≤240×134×218(mm);

10.带扩音输入口,能和MP3、MP4、手机等录音播放设备连接,实现扩音功能;

11.话音高低分四挡可调,采用电子式音量调节方式并能自动保存;

12、以上4至11项技术要求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700

2800

17

电警棍

1、巡逻照明:具有强弱光照明以及暴闪光炫目功能。
2、抵挡和打击功能:高强度金属棍体可抵挡刀砍、棍击,也可打击罪犯,制服目标。
3、接触电击:接触目标直接电击,产生30KV脉冲电压,使其暂时失去抵抗能力
4、发射电击弹:可打击5m范围内目标。电极针击中目标后,通过连接的高压线将30KV脉冲电压作用于目标。
5、发射弹内置:弹体嵌入棍体内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且在携弹状态下仍具备打击和接触式电击等功能。
技术指标外观尺寸:≤Φ45×500mm重量:≤937g(包含1节电池、1发电击弹、1发催泪弹)使用温度:-20℃~55℃电击电压:*****V电击弹有效距离:≤5m催泪弹有效距离:≤5m
电池:内置可充电式电池7.4V1600mA/H电击针长度:10-15mm棍棒表面硬度:≥30

4

3300

*****

18

多功能约束式抓捕器

1、符合《GA/T1145-2014警用约束叉》中的有关要求;
2、结构:由叉头、叉杆、连接部位和握持部位等组成;
3、约束叉的工作长度:2036mm;携行长度:1260mm;叉杆握持部位直径:32.5mm;叉头闭合无缝隙。
4、质量:2.13kg;
5、约束叉经过1000次开启、闭合循环后,能正常使用。

3

1100

3300

19

多功能约束式防暴腰叉

1符合《GA/T1145-2014警用约束叉》中的有关要求;
2、约束叉由叉头、叉杆、连接部位和握持部位等组成;
3、约束叉的工作长度:2340mm,携行长度:1550mm,叉杆握持部位直径:345mm,叉头闭合缝隙:19mm。
4、质量:2.87kg; 5、材质:航空铝材;
6、约束叉经过1000次开启、闭合循环后,能正常使用。
7、应具备以下功能:①照明功能;②触发时自动锁紧;③插头上增加了防抢夺锯齿,增加强度;④尾部救生锤功能,可击破、逃生、在特殊情况下可取代防暴锤功能。

4

1200

4800

20

抓捕网
(三发)

1、符合《GA 510-2004 警用抓捕网》中的有关要求;
2、三连发发射器由四牵引头网筒、高性能聚乙烯绳网组成;
3、质量:1.48kg;
4、网目长度为:200mm;
5、缓冲层厚度为:3.0mm;
6、有效作用距离为5m-10m;
7、环境温度:-40℃~+50℃;

4

1750

7000

21

九二枪套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6

130

780

22

合计

******

23

质保期

所有标的货物质保期最少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供应商须对此项作出书面承诺。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

3、验收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系统联调通过,正常投入使用后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单。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货物交付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后支付100%货款。

8、违约责任

8.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出追索和索赔:

8.2.1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8.2.2成交人逾期提供货物(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8.2.3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8.2.4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8.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人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4、成交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8.5、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8、本比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比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比价文件要求签订。

甲方委托对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采购编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比价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服务

1.1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下列甲方、乙方确认的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甲方:

乙方: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

1.2 凡涉及需要对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变更的,应由双方协商后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1.3 甲、乙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往来及结算,应通过下列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银行及帐号进行。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若遇结算银行及帐号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甲方:

乙方: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二、合同标的

2.1本合同所称标的为: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

2.2质保期:所有标的货物质保期最少为1年。自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供应商须对此项作出书面承诺。

三、合同的价款

3.1合同的成交价款:

本合同确定的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费用,经双方确定总金额(总金额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为:

合同

总额

人民币

¥ 元

(大写)

合计: 圆整

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4.1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4.2 买卖双方的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4.2.1项目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提供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100%。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①签订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②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③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④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

(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知识产权

7.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7.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造成甲方利益损害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不可抗力

8.1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8.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全部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则双方约定,有关诉讼事项由本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2 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合同的生效

10.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10.3本合同签订之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明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1.1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11.2本合同签约地为。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套封面)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合同包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一、投标书 ………………………………………………………………………………( )

二、报价一览表……………………………………………………………………………( )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

3.3营业执照………………………………………………………………………………( )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3.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四、采购内容偏离表………………………………………………………………………( )

五、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一、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采购公告(采购编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本1份。

一、投标书

二、报价一览表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3营业执照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四、采购内容偏离表

五、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比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比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供应商保证遵守比价文件的全部规定,供应商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供应商将按比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响应有效期为:在比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5.供应商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编号:

合同包

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元)

数量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1

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1项

合同签订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


注:1.投标报价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即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只能有一个相同的报价。未按规定进行报价的以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编号)采购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比价文件“采购内容”中规定的防弹盾牌等通用警务装备采购项目,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本1份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电话: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有能力承担本次服务内容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司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我司未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

(8)我司本项目的供应商代理人在该项目中只接受我司的委托参加投标、报价。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 日


3.3营业执照

致: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该证书真实有效。

(注:复印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开标、评标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代表:性别:身份证号:

单位:部门: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均须正反面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3.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报价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报价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供应商应在比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采购内容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比价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条款

投标响应的要求

偏离

详细

说明

响应文件相应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把比价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供应商须列明本表,未列明的视为默认响应。

3.若有负偏离而未如实填写的将视为虚假应标。

4.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如有另纸说明的需在“响应文件相应页码”项下填写另纸说明材料的页码数。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弹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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