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公示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公示


《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州级报批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现将总体规划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编制背景

黄龙潭于1999年获批省级风景名胜区,景区位于鹤庆坝子、大丽公路沿线,省政府批复总面积92平方公里。景区此前从未编制过总体规划,由于规划编制工作滞后,景区边界不清、缺乏有效管理机构和制度,致使景区保护与鹤庆坝区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为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报批工作的通知》,有效指导景区保护与发展,特编制《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1、景区范围线的优化

本次规划基于199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范围线的基础上,按照景区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景区范围线进行了优化,优化的重点是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与行政区界限不吻合、与现状地形地物有出入等局部地块进行了修正与优化。

2、景区面积与范围

景区面积:优化后的景区范围线用地规模为92平方公里,与省政府批复范围线用地规模一致。

景区范围:东起(老大丽路)国道348鹤庆境内段,南到羊龙潭,西至河底村,北止大龙潭。

3、规划期限

近期:2022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4、景区性质定位

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以独特而优美的泉潭湿地自然山水景观游赏为基础,以山水田园诗画景观、银铜器手工技艺展示与体验为特色,具有山水审美、文化体验、科研科普等功能,在省内外具有突出科学、美学价值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5、功能分区

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2018),将景区划分为特别保存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和旅游服务区5个功能分区。

6、保护培育规划

对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采用两级保护区划,即划定核心景区与一般景区,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45平方公里,一般景区面积为47平方公里。景区与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其他自然保护地重叠的部分,需满足其他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

8、游赏规划

综合考虑景区景源空间分布特征、景源特色、道路交通和地形地貌条件等,将景区游览空间规划为五个片区,即云鹤古街街区、大龙潭片区、新华-草海片区、西龙潭-黄龙潭片区、温水龙潭片区。针对每个片区,围绕游赏主题,确定主要游览展示内容,合理组织游览路线。

9、设施规划

(1)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鹤庆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按照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和服务部五级结构来配置。

(2)交通规划

将大羊线提升改造为旅游专线,并开通旅游专线运营车。重点对连通主要景点的公路沿线景观进行优化提升,结合景区发展和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建设,适度布局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对已开发的黄龙潭、草海、新华等景点内现有步行游览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有条件的区域开通内部环保车辆通行线路。重点新建大龙潭周边、西侧山体步行游览道路,提高景点通达性。

为方便游客就近游览,结合景区主要出入口、主要游览区域布局停车场。

10、社区调控规划

将分布在景区内的村庄划分为控制型、发展型和疏解型三种基本类型加以调控。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的管控,待各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以后,景区内涉及村庄规划范围的,严格按照批准的村庄规划执行。

11、基础工程规划

根据居民、游客规模预测,以及村庄和旅游服务设施分布情况,按照相关设计要求,编制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卫等基础工程规划。考虑到黄龙潭为(城市)城郊型风景区,在基础工程设施布局与建设方面,加强与周边县城、乡镇的共建共享、统筹构建。

附件:图纸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5日——9月1日

三、公示方式

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以下单位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四、意见及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涂国伟

联系电话:087*****756

联系地址:鹤庆县云鹤镇花园小区24号

附件:02附件:规划图纸

????鹤庆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标签: 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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