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2022-08-2417:00:09
淮安区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2022-08-2417:00:0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区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淮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淮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本工程污泥深度脱水工艺采用“物化调理+机械压榨”污泥脱水处理工艺。根据项目区域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环保政策的要求,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小于60%。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为此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的系统设备集成供货及所有设备安装与调试,含总图、板框压滤机、植物液雾化系统、调理池、进料系统改造、除臭管路连接、水路连接、污泥料仓、电气设备、自控仪表设备、车间内所供设备之间连接管道及电缆及控制线缆等完全系统设备配套,并且将所有设备接入原有中控室控制系统,接入标准不低于原有系统。投标人也可结合优化方案配置系统完整设备,但须满足基本工艺及处理规模要求。
招标人提供原有一期设计图纸,包含本次招标主体设备板框压滤机安装位置类似尺寸图,其他不详部分请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了解相关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费用(不局限于设备清单)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5 建设/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厂内东南角(污泥处理处置中心)
2.6计划工期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40日历天,安装期:20日历天。
其中:节能型陶瓷柱塞泵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进口设备交付期可延长至70日历天,中标人需用国产设备临时代替,进口设备到货后替换。
2.7质量要求或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优良,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标书要求的最新系统设备集成或制造,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设备系统集成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三个成功运行污泥深度处理工程(污泥含水率降到60%以下,每天处理规模不低于50吨含水80%的污泥)设备集成供货或总包案例(合同签约日须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并出具合同复印件(可掩盖合同价格)和项目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竣工验收证明、用户证明材料,或其它可证明已完成的材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业绩满足以上要求即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提供牵头人相关资料)。
(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投标前6个月由投标人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不接受集成商的代理商投标,但接受由本次招标主体设备板框压滤机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本次招标主体设备板框压滤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集成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淮安区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8月24日17时00分—2022年0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淮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静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楠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最高投标限价:331.4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一次招标时已缴纳标书款的潜在投标人无须再缴费。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中核(淮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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