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中心幼儿园-鸿浦园区户外场地拓展项目投标邀请书
蓝田中心幼儿园-鸿浦园区户外场地拓展项目投标邀请书
蓝田中心幼儿园-鸿浦园区户外场地拓展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晟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蜀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鼎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中心幼儿园-鸿浦园区户外场地拓展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蓝田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蓝田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中心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蓝田中心幼儿园-鸿浦园区户外场地拓展项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玖万零玖佰零叁元伍角陆分(******.5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56元,K值:5%,发包价为:¥******.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⑥、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含节假日)到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10室)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5%)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06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10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蓝田中心幼儿园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东裕安置小区西北角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0*****7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邮编:******
电子邮箱:fjwhxm@163.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吴
日期:2022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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