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1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AK-2022-023
项目名称: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流量计量标准器具 | 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燃气表检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2.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络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区创业大厦西区19-22层
联系方式:15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联系方式:198*****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9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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