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苑城棚户区改造1#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新苑城棚户区改造1#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宣恩新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宣恩县新苑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报名人数未达到法定最低的要求,现发布该项目的第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ESYDZBXF1503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宣恩县新苑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总面积约12251.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910万元;工程建设地点为: 宣恩县椒园集镇;工期为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
3.招标内容
宣恩县新苑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时止。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5.3 投标人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专职人员,且必须有物业管理师1名,物业管理企业经理1名。
5.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6 履约保证金:贰万元。
5.7 社会信誉度较好,无服务质量投诉。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宣恩县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最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物业管理师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原房管局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91号 (原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宣恩新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3*****018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B座902室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1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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