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株洲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包1:*****元;包2:*****元;包3:*****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纸质保函 其他 (2)转账方式:以非现金形式递交。 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包1: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562*********-8127 包2: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562*********-6749 包3: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562*********-7728 (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单位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联系人:黄朝辉) 和0731-******** (联系人:刘岚)。 (2)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3)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单位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 |
现更正为: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包1:*****元;包2:*****元;包3:*****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纸质保函 其他 (2)转账方式:以非现金形式递交。 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包1: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562*********-8127 包2: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562*********-6749 包3: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562*********-7728 (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单位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联系人:黄朝辉) 和0731-******** (联系人:刘岚)。 (2)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3)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单位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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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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