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红岩河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建始县红岩河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年8月25日,我单位根据《建始县红岩河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长梁镇细沙坝及火龙社区,对长梁镇红岩河细沙坝段、火龙段一期未治理河道需要治理部分干流及其支流进行了综合治理,完成干、支流河岸治理总长 4.51km。其中干流 3.74km,支流 0.77km;火龙段新建格宾石笼拦河堰 1 座; 维修加固拦河堰 1 座;火龙段左岸三汊沟新建跌水消能 30m,右岸支沟新建跌水消能 36m。工程实际总投资2400万元,工程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5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对《建始县红岩河治理工程(二期)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建环审【2021】15号),同意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验收调查结果
1、 生态影响调查
河道综合治理完成后,河流流水更畅通,便于行洪,河流水文情势有一定变化,但变化小,不会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造成改变。因此,项目建设运营后不会改变项目河段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以及两岸陆地生态环境,对生态影响小。
2、大气影响调查
项目运行无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项目处于长梁镇细沙坝及火龙社区,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5月发布的《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年报(2021年)》和2021年建始县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可知,2021年建始县SO2、NO2、PM10、PM2.5、O3、CO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3、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5月发布的《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年报(2021年)》及一期验收监测结果,建始县红岩河治理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河流流水声对环境的影响,流水声较小,对环境影响小,类比相似环境,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调查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河道内淤积的泥沙,汛期将随河水冲走,环境影响小。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一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进一步加强河流两岸绿化,美化环境。
3、加强渔业法的宣传,防止人为破坏物种资源,禁止炸鱼、毒鱼、电力捕鱼。
六、验收结论
我单位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单位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8月25日- 2022年9月23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 建始县水利局
地址:建始县邺州镇建设路34号
联系人:杨晓航
联系电话:199*****885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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