驮岭新型农村社区一期A-1#至A-11#商住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驮岭新型农村社区一期A-1#至A-11#商住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民和县驮岭新型农村社区一期A-1#至A-11#商住楼工程己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1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与概况:
一标段:A-1#、A-2#、A-9#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为19230.9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6124.1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1039.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394.11平方米。
二标段:A-3#、A-4#、A-10#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为17288.76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4896.63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19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148.89平方米。
三标段:A-5#、A-6#、A-7#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为24582.85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240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991.69平方米。
四标段:A-8#、A-11#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为7970.68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4576.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47.13平方米。
2.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四标段:
一标段:A-1#、A-2#、A-9#商住楼; 二标段:A-3#、A-4#、A-10#商住楼;
三标段:A-5#、A-6#、A-7#住宅楼; 四标段:A-8#、A-11#商住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参加投标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业绩考核手册等省外企业进青备案手续等原件、复印件在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名(原件退回,复印件存留在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民和县川垣新区
邮 编:810800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31*****056
招标代理机构: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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