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清水河县201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50053/Z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二期建设管理处委托,就清水河县201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呼发改投字【2014】633号)文件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201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人工造林9430亩,封山育林9000亩;第二标段,人工造林5570亩,封山育林11000亩。
(三)资金来源:中央预算。
(四)项目地点:清水河县全县。
(五)项目工期:新工栽植2015年3月16日-2015年11月16日;养护期2015年11月16日-2018年3月16日。
注:由于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对成活率和保存率要求非常高,为了确保“两率”达标,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我局要求此次中标企业所需苗木必须从清水河县范围内采购。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及经营过程中没有被责令停业的。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5、投标人须具有林木种苗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荒山造林绿化经验,从事造林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过防火责任事故。
6、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的中级及以上园林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4日下午17:30前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工程部)。
3、报名时需项目负责人(项目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到场签字确认,并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林木种苗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7)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以上);
(9)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出售时间: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11日下午17:30前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出售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清水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二期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邬俊伟 董耀先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工程部
联 系 人: 赵忠明 刘书伟
联系电话:****-******* ****-*******
邮 箱:********1@qq.com">********1@qq.com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帐 号:****************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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