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5 11:36信息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2-16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郑港财采磋商-2022-16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需引进专业精细化管理团队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对精细化考核区域内物品堆放、门前四包、环境卫生、占道(突店)经营、乱停乱放等进行排查整改,协助办事处及各级上级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对上级督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回复,做好办事处派发的各项临时工作;
5.2 服务期限:2年;
5.3 服务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4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指定区域;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港财〔2022〕56号),供应商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3.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 同时须具 备以下条件:
(1) 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内容及响应文件中内容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26日 至 2022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BidOpeningHall)
六、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联系人:彭占营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佳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9层910号
联系人:刘广益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广益
联系方式: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细化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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