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森林防火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林业局森林防火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受鞍山高新区林业局委托,对“森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ZC2015J001)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产品名称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01

风力灭火机22台

15.65

扑火服32套

铁扫帚60把

灭火弹600个

铁锹70把

油锯3把


合计

15.65


采购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包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除外)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为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8.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未进入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可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liaoning.gov.cn)按《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高新区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2月 4 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3楼东侧会议室,届时请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采购会议。
九、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高新区林业局
联系人: 崔政伟
联系电话:130*****583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电 话:****-*******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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