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生活区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任务-2022-08-2814:50:00>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生活区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任务-2022-08-2814:50:00>

发布日期:2022-08-25 13:36:45>

截止时间:2022-08-28 14:50:00>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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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工程

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工程

招标单位(盖章):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闯电话:136*****243

标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建工三建项目部

标书送达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前

第一条 招标公告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因工程需要对柴油发电机进行公开招标,参与此工程投标的供应厂家须是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合格供方,凡获知此信息且为合格供方的单位均可参加报名投标。

1工程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

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3建筑面积:*****.4㎡

4招标内容:柴油发电机

5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23日

6领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箱

7招标答疑:在标书送达前可通过电话、传真咨询招标单位

8标书送达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前

9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北京三建项目部

10联系人:张闯

电话:136*****243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3

招标范围

柴油发电机

4

交货期

具体交货期详见合同约定

5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

6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不得擅自更改有关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

送货保证金

送货质量保证金额:/,合同签订前向中标人收取,合同履约完成无延期问题且双方结算完毕/日内无息退还。

9

投标文件份数

1 份

10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至时间

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时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北京三建项目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同时提交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要求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5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北京三建项目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特别须知

1、投标人所供产品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单位全部负责,招标单位保有对供应单位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并不再支付前期已供应货物的全部货款。

2、本次招标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货物到达施工现场且验收合格后以甲方验收单为依据,每月25日进行对账,对账确认无误后,45日付清该结算周期的实际到货货款的100%。

(3)结算款:按实际送货材料结算。

第二条 招标程序

2.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凡获知此信息并有招标材料经营资格且有能力完成该材料供应的单位均可报名投标。经资格预审,评选出有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9: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随后由招标单位聘请经济、技术、物资等系统主管经理或系统负责人和相关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派代表组成评标专家组,对资质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认综合报价最低单位中标。如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需说明理由并提交书面承诺,则由综合报价排名第二名单位中标,依此类推。如第一名中标单位无法满足本次招标文件中工程材料的全部供应,且第二、三名单位同意最低价,招标方有权最终确认1-3家供应商同时为中标单位。待最终确认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书。未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电话通知中标结果。

第三条 招标内容

3.1.材料名称:柴油发电机

材料规格:见清单明细

3.2技术质量要求:

1)品牌要求:潍柴

2)3.3现场验收标准: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 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4计量方式:详见清单

3.5材料数量为预估数量且未计算损耗,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6报价包含材料费、其它辅助材料、进、出场运输费、装卸码放费、相关检验检测及报告费、样品费、税金、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费用等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

3.7 投标单位按照本标书及图纸设计提出的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的验收标准,并满足现场验收要求。如有不相符,投标单位需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必要时需提供标准或规范的原件给招标单位。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本次招标材料断桥铝门窗,投标单位具备该材料的销售资质方可参加投标。收到招标邀请和招标文件后,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同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合格证)、投标公司的质量承诺函,保证所供产品材质、尺寸、质量,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随后由我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2投标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5日17:00前,到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北京三建项目部领取招标文件。(或经双方确认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4.3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贯标认证材料等组成。

4.3.1资审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有: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简介、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法人委托书。

3)能证明投标方资质、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本身具有足够的资质与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合同履约率高等情况。为此,招标方可能要求投标方充实和更新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4)证明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

4.3.2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并提交全部资格审查资料。

2)关于招标书内项目的询问:投标方须至少在回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前向招标方提出。只有由招标方向所有投标方发出的书面答复才能被视为对投标文件具有影响力。

3)投标书和往来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一律打印或人工填写(用签字笔)、签署和加盖公章、注明日期。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涂改和增删招标文件的原文。如有涂改,则投标书可能因此不获考虑。任何提出的修改建议必须另附函,随投标书于回标日一同附上。

4)投标方必须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方须通知招标方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任何因上述原因而引起的索赔将不获考虑。

5)如果招标方发现投标书任何错误或有关标价的问题,可以书面、口头(电话)向投标方提出询问,该等询问并不表示建议其改变投标价格,或不减少投标方任何责任。但是,招标方无提出此等的错误或疑问的义务。

6)投标文件上报价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RMB)元。投标报价应完整全面。

7)投标方必须知道:投标价格是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充分理解且对所有条文考虑清楚后所填。投标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要求)及规范为准,任何投标时报价错误,一律由投标方承担,投标单价不会因投标方的计算错误而做出调整。

8)投标书上的单价应用数字表示,不应有涂改痕迹。单价与总价不对应之处以单价作为投标的有效报价。

9)投标方必须根据招标方所提供的材料报价清单明细表进行报价,否则报价可能不获考虑。本企业不能提供的某项产品,该项材料可以不报价。

4.4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4.4.1 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要求。

4.4.2投标单位供应材料应符合国标及本标书规定的技术标准,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查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中标单位进场材料需按要求进行现场抽检,并保证合格。如所供材料不合格,供应商应无偿负责更换,如供应材料出现第二次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中止合同。投标人所供产品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单位全部负责,招标单位保有对供应单位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

4.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招标材料的进、出场运输、码放及装卸费、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费用、相关实验及资料费用、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6付款方式

4.6.1预付款无。

4.6.2进度款:货物到达施工现场且验收合格后以甲方验收单为依据,每月25日进行对账,对账确认无误后,45日付清该结算周期的实际到货货款的100%。

4.6.3结算款:按实际送货材料结算。

4.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北京绿色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4.8标单位需承诺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证书真实有效,经查证如有不实,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和中止合同,如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9招标材料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无偿更换材料,如造成其它损失的应足额赔偿。招标单位保有对供货单位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并不再支付前期已供应货物的全部货款。

4.10知识产权:

中标单位应保护招标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 招标文件的修改

5.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须于招标截止1日前通知投标单位。补充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二者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

5.2招标单位及时将补充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单位。必要时,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延长投标的时间。

第六条 供货要求

6.1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单位提出的供货周期供应材料, 并保证合格。

6.2供货地点:招标材料出厂前应做好保护,需按时间要求送至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总体改造一期职工住宅项目工程工地现场指定位

第七条 标书要求

7.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7.2投标报价应完整全面。

7.3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生产许可证、相关的销售许可证、产品销售授权文件、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国家强制认证证书等。

7.4投标单位须出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7.5标书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l标书封面(盖章)

l报价单

l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盖章)

l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l售后服务

l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l资质证明(不仅限于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

l投标人资格声明

l履约、质量承诺书

第八条 投标须知

8.1投标费用

8.1.1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8.1.2招标文件不收费。

8.2 产品报价应含损耗、包装、保险、运输、吊装、卸车到工地指定地点、投标样品、相关检验检测及检测报告、利润、税率(必须开具正规、有效发票)等的一切费用。

8.3 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8.4本次招标如发生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8.5 投标文件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8.6投标书有效期:自规定的开标日期起计,投标书的有效期为30天。

8.7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评标的原则和步骤

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以及对所有投标单位一视同仁的原则基础上,由招标单位聘请经济、技术、物资等系统主管经理或系统负责人和相关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派代表组成评标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9.2 评标办法

根据投标单位的企业实力、报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对服务程度的承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委评定之后,按投标单位的名次由高至底排列,确认综合报价最低单位中标。如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需说明理由并提交书面承诺,则由综合报价排名第二名单位中标,依此类推。如第一名中标单位无法满足本次招标文件中工程材料的全部供应,且第二、三名单位同意最低价,招标方有权最终确认1-3家供应商同时为中标单位。

9.3如本次招标中,排名前三位的单位都不能满足签约条件,则本次招标作废,将重新进行招标。

9.4 如招标单位需要,投标单位需按招标单位要求提供样品,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5企业考察:招标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

9.6中标通知:经评标和考察后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9.7合同的签署: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逾期不签署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重新选择供应商。

第十条 附件

关于供货厂家(供应商)提供供货承诺格式

承诺内容包括:

1.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如在开标后发现投标文件有错报、漏报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所供应的产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制造依据的标准

3.产品数量(满足招标单位需要)

4.供货时间

5.报价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运输责任

7.验收责任

8.售后服务

9.其它承诺(投标方对招标方的承诺)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约定

1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应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封面

工程

材料采购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 价书

工程名称:工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估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柴油发电机

211KW

1





2

柴油发电机

207.5KW

1





注:

1、价格为固定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化。

2、报价书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材料质量要求和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3、《报价书》需加盖公章。

4、 报价包含材料费、其它辅助材料、进、出场运输费、装卸码放费、相关检验检测及报告费、样品费、税金、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费用、利润。

5、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6、付款方式:(1)预付款:无。(2)进度款:货物到达施工现场且验收合格后以甲方验收单为依据,每月25日进行对账,对账确认无误后,45日付清该结算周期的实际到货货款的100%。(3)按实际送货材料结算。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公司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 (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简称投标单位)任命:(姓名、职务)为正式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中,全权处理我方在投标活动中的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件四:

售后服务

招标编号:

1.

2.

3.

1.

2.

3.

投标

合同

付款

条件



附件五: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六:

资质证明

(不仅限于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曾获奖项等)


附件七:

履约、质量承诺书

1、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证明。

2、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能够完全理解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和要求,清楚知道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和技术质量要求,能够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在中标后承诺能够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履约,所供应材料是满足国家标准及本工程技术质量要求的合格材料,并能够保证现场复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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