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中旗城中一品4号楼1单元202室公开处置(察哈尔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594)

察哈尔右翼中旗城中一品4号楼1单元202室公开处置(察哈尔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594)

项目名称察哈尔右翼中旗城中一品4号楼1单元202室公开处置(察哈尔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2022-08-25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2-09-07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城中一品4号楼1单元202室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52.20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所在层数2层
房屋户型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无租赁装修情况毛坯
抵押情况无抵押配备电梯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无欠费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2-08-01
评估机构内蒙古建信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察哈尔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胜利

联系电话:158*****100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府办公室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房屋的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已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标的位于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城中一品4号楼4单元1102室,房产总建筑面积152.20㎡。转让标的建筑共11层,标的位于11层。暂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开发商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2、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过户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乌兰察布市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承担涉及到的土地出让金费用。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信息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标的勘验联系人:陈先生 158*****100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勘验时需要符合勘验现场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在交接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费用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开发商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5、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6、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转让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乌兰察布市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标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城中一品

标的勘验联系人:陈先生 158*****100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08-25 00:00:00 至 2022-09-07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x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9-0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8-25 00:00:00-2022-09-08 10:2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151*****796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
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晋女士 185*****921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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