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1-30 07:51:45 | |||||
项目名称: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6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开始日期: | 2015-01-30 07:51:45 | |||
联系人: | 刘铎 | 截止日期: | 2015-02-04 07:51:45 | |||
联系电话: | ***-********-****6 | 送货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 |||
联系邮件: | liuduo@snai.edu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本次竞价限已取得思科公司授权的本地厂家销售代理商或在本地有销售网点和服务网点的外地厂家销售代理商。 2. 需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 3.产品正规渠道货源,质量三包。 4. 产品出现问题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上门。5.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原厂维保服务三年。6.供应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须加盖公章)。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47.rar&type=attachment">****************47.rar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汇聚交换机 | 思科 | WS-C3560X-48 | 台 | 2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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