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招标公告
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市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639.82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57*****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华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西北部,起点为西北环城路,终点为气象局 | |
总投资(万元):1639.82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8日至2024年06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 | |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31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市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2022-CC-0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项目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2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北出口提升改造工程(西北环城路—气象局)项目 2.2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新建机动车道699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1065.4平方米、人行道1912.1平方米、中央分隔带1097.1平方米。2.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561米、污水管线243.2米、雨水连接管33.3米、环保型双箅雨水口14套、预制矩形边沟248米。3.交通工程:交通划线585.8平方米,设置交通标志11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1处、导行交通划线876平方米、导行交通标志4套。4.景观工程:新建人行道外侧绿地4678.7平方米,栽植乔木200株、灌木177丛、地被5776平方米。5.电气工程:设置中华灯7盏、导中华灯27盏、庭院灯24盏、中杆灯4盏、射树灯1487盏、草坪灯70盏。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1639.8208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西北部,起点为西北环城路,终点为气象局; 2.6计划工期: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 3.3.1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3.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 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5.5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响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3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013******M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76G5G4A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府街栖乐荟B座1722室 联 系 人:张瑶 电 话:173*****683 监督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邮编:******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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