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次)发包公告

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次)发包公告

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次)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中丽[2022]001号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设计的批复》( 丽公航运[202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发包人”),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发包,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位于莲都段大溪与好溪汇合口东南侧原港航局码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避风港清淤面积*****平方米,清淤方量*****立方米,允许超挖方量为2508立方米;新建浮桥一处(其中主浮桥长31米,宽2米,支浮桥长28米,宽2.5米和2.0米),浮桥面积共计244平方米,新建栈桥式泊位2个,每个泊位宽12.25米,长28.00米;新建膜结构防护棚长33.0米,宽31.0米,面积共计1023平方米;新建防护棚基础立柱(兼做浮桥限位柱)17根;安装铝合金栏杆106米;安装联系桥一座;砌筑防浪大方脚。

本项目施工发包范围为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的清淤、新建浮桥、泊位、防护棚、防浪大方脚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及工期、质量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3.发包控制价: *******元;

4.发包下浮率范围为:5%-9.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必须在60周岁以下,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2年08月25日起潜在响应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响应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 0578-*******

4.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响应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开标。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响应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响应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响应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六、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七、发包方式

采用“两随机抽取法”

八、结算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发包价为合同总价。承包人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和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子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及数量;

3、结算单价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若出现新增单价应按审核时的预算编制办法及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网上发布。

十、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响应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响应;响应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发包人: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王畅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136*****616 电话(传真):0578-*******138*****82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 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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