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集发改字【202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人为:集贤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2.2建设地点:集贤经济开发区鸿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61.3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61.3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91.74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65平方米。
(1)综合楼一层,建筑面积1020.24平方米:综合入口门厅、应急物资储备点、消防站、储藏间、设备用房、卫生间、办公室、值班室等;
(2)综合楼二层,建筑面积1020.24平方米:商业、餐饮、设备用房、大厅、卫生间、及配套服务等;
(3)综合楼三层,建筑面积1020.24平方米:客房、办公室、设备用房卫生间、及配套服务等;
(4)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51.40平方米:锅炉房、消防泵房、生活水箱间及配套服务等;
(5)屋顶,建筑面积149.13平方米:高位水箱间、出屋面楼梯间等;
2.4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日期以招标人指定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延期开工的风险,投标人不得因延期开工而向招标人出任何索赔。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2.5.1项目管理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四方主体验收合格,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束,服务期限暂按15个月。
2.5.2工程监理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四方主体验收合格,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束。
2.5.3工程造价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签署审计报告结束。
2.5.4报批报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完毕;
2.5.5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各项前期工程咨询专业服务工作完成结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报批报建、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2.6.1项目管理:本项目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造价咨询: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
2.6.4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规划、测量、住建、国土、人防、质安监、消防、气象、水土保持、市政连接、规划和施工许可等全部手续办理;
2.6.5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包括前期工作咨询、防雷装置检测、地震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图审查、安全评价、工程勘察、水土保持、竣工图编制(本部分内容允许分包)。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270.7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监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4 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全过程咨询项目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工程监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
3.2.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按照(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3.2.4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2牵头单位必须是承接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的单位。
3.6.3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的工程监理服务单位除签订前述本项目合同外,还需和发包单位签订行业制式的监理委托合同,同时在该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联合体成员中的监理单位直接对发包单位承担一切监理责任服务义务及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发包单位对监理单位有直接单独管理权。
3.6.4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的工程造价服务单位除签订前述本项目合同外,还需和发包单位签订行业制式的造价咨询合同,同时对发包单位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发包单位对造价服务单位有直接单独管理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16时00分至2022年9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00分;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集贤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哈同公路集贤县集贤镇同意村段北侧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吴先生
电 话: 0451-********-8018、8019
邮箱:gx********@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