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密封式垃圾清运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密封式垃圾清运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密封式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Z2022-C025

项目名称: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密封式垃圾清运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密封式垃圾清运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及验收并交付釆购人使用。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安全问题,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2.2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市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3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釆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釆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乘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釆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釆购人提岀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釆购代理机构提岀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入、釆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釆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釆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龙泉市龙渊街道后沙桥头临江电站上首(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晓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徐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标签: 服务中心 环境卫生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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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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